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十二标段招标公告
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十二标段招标公告
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十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建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2023】201号(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100% ,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十二标段的施工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十二标段) 。
2.2建设地点: 延吉市城区内 。
2.3最高投标限价: ********元 。
2.4招标范围: 给水管道、南岸下穿、延河路道路、延河路防洪墙、蒸汽管道和通信工程迁改等工程的施工 。
2.5计划工期: 2024年8月6日至2026年12月10日,工期857日历天 。
2.6标段划分: 1个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0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2日16时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需办理CA锁,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办理CA锁。如有平台技术服务问题,请咨询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 。
5.2开标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
5.3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联 系 人:王久瑞
邮 编:******
电 话:04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 系 人:李海兰、蔡莹莹
邮 编:******
电 话:0433-*******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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