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口局部海域调整方案论证机构的询价公告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口局部海域调整方案论证机构的询价公告
新建湛江至海口铁路工程(含跨海轮渡工程)是全国高速铁路网“八纵八横”之包(银)海通道的组成部分,其中海南段涉海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包括海口北站港口工程、海南段海底光缆工程,以及改扩建南港既有普铁检修泊位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工程与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性,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口局部海域)调整方案论证技术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口局部海域)调整方案论证
二、项目内容
在《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基础上,根据区域现有和拟建工程用海需求,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制定工程建设涉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调整方案,开展拟调整方案可行性论证。
三、预算金额上限
(一)人民币2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税金、交通费、报告编制费等。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应当拥有专业、稳定的团队配置,申报机构及团队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学术水平。从事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相关工作;
(八)认真负责地完成编制项目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报名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报价函;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七)本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八)服务质量承诺函;
(九)功能区划编制或调整等相关业绩。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9日17:30前将纸质报名材料密封,邮寄或者现场送达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申报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南楼6011室
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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