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已由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明建城〔2015〕16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的施工;具体以业主下达的维修任务单为准。 ;
2.4.总投资额:四年约690万元,按实际施工工期当月信息价计算合同单价,按实际工程量计算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结算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8 个月(至2020年6月30日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实际合同服务期限:共四年(至2020年6月30日完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考核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经考核中标人年平均得分若低于70分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 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镇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DBJ13-98-2008) 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0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需提供沥青摊铺机(摊铺生产率不少于350t/h)、沥青热再生养护设备和沥青热料保温设备(保温材料供应量不少于80m2/d)、沥青路面灌缝修复设备、圆形井盖修复路面切割机、路面铣刨机(铣刨效率不小于200m2/h)、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在三明地区范围内,沥青混合料运输距离以50km为上限,超过50km的按50km计算,低于50km的以实际运距计算)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如若提供虚假材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 09时 00分至 2016 年 8 月 2 日 18时 00分通过 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30000元(壹拾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22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7.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采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名称及版本)进行制作。
7.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smggz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0幢 ,邮编:365000;
电话: 136*****638
联系人: 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荣路15号5楼,邮编:365001
电子邮件: smqjgzb@163.com
电话: ****-*******152*****593 ,传真:****-*******
联系人: 小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45207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招标编号:泉建工(明)*******
开标时间:2016-08-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泉建工(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已由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明建城〔2015〕16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的施工;具体以业主下达的维修任务单为准。 ;
2.4.总投资额:四年约690万元,按实际施工工期当月信息价计算合同单价,按实际工程量计算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结算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8 个月(至2020年6月30日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实际合同服务期限:共四年(至2020年6月30日完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考核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经考核中标人年平均得分若低于70分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 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镇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DBJ13-98-2008) 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0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需提供沥青摊铺机(摊铺生产率不少于350t/h)、沥青热再生养护设备和沥青热料保温设备(保温材料供应量不少于80m2/d)、沥青路面灌缝修复设备、圆形井盖修复路面切割机、路面铣刨机(铣刨效率不小于200m2/h)、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在三明地区范围内,沥青混合料运输距离以50km为上限,超过50km的按50km计算,低于50km的以实际运距计算)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如若提供虚假材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 09时 00分至 2016 年 8 月 2 日 18时 00分通过 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30000元(壹拾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市区沥青路面维护维修工程”(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22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7.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采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名称及版本)进行制作。
7.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招标人: 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0幢 ,邮编:365000;
电话: 136*****638
联系人: 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荣路15号5楼,邮编:365001
电子邮件: smqjgzb@163.com
电话: ****-*******152*****593 ,传真:****-*******
联系人: 小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45207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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