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设备租赁需求公示第1包
舞台设备租赁需求公示第1包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舞台设备租赁
二、项目编号:2024-JHDFZZ-F4007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我单位计划于8月初组织晚会,拟租赁舞台搭建相关设备,主要包含数字调音台、功放、音响、无限话筒、无线耳麦、灯光、室外LED投影、雾机、泡泡机等,详见《询价文件》。
此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超过此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项目地点位于福建省漳州市。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处罚。
(四)报价方报价服务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服务项目(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12日(08:30—11:30,15:30—17: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三)发售方式:报价方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报价方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书面声明;
我部将视情对报价方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报价资格要求的我单位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人现场提交或快递寄达。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报价。
(四)报价人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和税费。如有漏报、错报,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
7月15日0900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骆先生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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