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X-2024-F83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0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
照副木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提供开标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钠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
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遗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发售领取。(2)网上领取。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
七、其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发售领取。请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地
址: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
基地E座201)。
(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
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LCZX-2024
下832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泰发展支行
账号:02201301040000100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wod
版)、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
件正文形式发送至353843931●q9.c0m,并电话予以确认。
3)邮件主愿为:LCZX-2024-F832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4)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中医药大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都阳湖路10号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022-595961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奏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516128122
电子邮件:3538439310q4.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食品安全为出发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在优商、优质、优价的前提下,拟对我校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公
开招标。因采购计划为分批采购,考虑食堂需求变化和市场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
素,采购量无法准确预估,本次只对供应商入围资格公开招标。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共四包,预算0元。
三、项目范围
本次供货服务范围为天津市教委大宗商品采购平台以外的食堂用原材料,
要求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到校内指定地点,共分为四包。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不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为:
第一包:蔬菜、豆制品、面制品类。
蔬菜类包括根菜类、白菜类、绿叶莱类、葱蒜类、茄果类、瓜类、豆类、薯芋
类、水生菜类、食用菌类、芽苗菜类等蔬菜:豆制品类包括豆腐、豆皮、豆干等豆
类制品:面制品类货品包括鲜切条、河粉等。
第二包:冷冻品类、冷鲜肉类、水产品类。(清真餐厅除外)
冷冻品类包括海产类、农产类、丸糕点类、肉类调理品等冷冻品,冷鲜肉类
包含禽类、牛、羊肉类分割品:水产品类货品包括鱼类、虾类、蟹类、贝类等鲜活
水产品。
第三包:清真类冷冻品类、冷鲜肉类、水产品类
冷冻品类包括清真海产类、农产类、丸糕点类、肉类调理品等冷冻品。冷鲜
肉类包含清真禽类、牛、羊肉类分割品:水产品类货品包括鱼类、虾类、蟹类、贝
类等鲜活水产品
第四包:调料(不含酱油、食醋、盐)、干货、杂粮、禽蛋类。
调料类包括酿造类调味品(不含酱油、食醋)、腌菜类调味品、香辛类调味品
水产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其他类调味品(不含盐):干货类包括深加工谷类、
粉条等淀粉制品,干木耳等干制菌类,干海带等干制海产品,炒花生等干果类食
品。杂粮类包括小米、红米、黑米、紫米、高粱、燕麦、养麦等谷类货品,黄豆、青
豆、赤豆、绿豆等杂豆类货品。禽蛋类包括鸡蛋、鸭蛋、鹅蛋、鹤鹑蛋等。
四、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
2014)等相关规定。按需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原材料,实时提供产品的溯源信息
*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保证为所提供的生鲜类商品优
质、新鲜,成品类商品必须在保质期以内,包装完整无破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
方式提供假冒伪劣、侵权、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验检疫的产
品。保证及时免费退换国家发布某种产品发生质量检验问题的有关规定的食品。
3.批次内产品不合格率达到5%(含5)以上,投标人须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整
批换货。
(二)配送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所供产品的仓储能力,可保证随时供货。投标人若在天津市
区有所供食材产品或原材料的仓储地,须提供仓储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配送服务,具备相关能力。投标人要有可行的配送方案,有
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前一天的采购计划完成当天供货,具
体配送的原材料品类由采购人指定,24小时内配送至指定地点,如遇有不可抗力
因素无法送达,须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具有应急预案。
3.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配送队伍,配送队伍构成科学、合理,配送人员须持
健康证上岗,冷链配送人员须按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配
送人员须文明配送,穿着公司统一工作服。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稳定、高效的配送车辆队伍,配送车辆和器具须达到
卫生标准,冷链货品须使用封闭的厢式冷藏货车,厢内温度须达到货品存储要求
,并接受采购人抽查。配送车辆每次出车前应清洁车内外卫生并进行消毒,配送
后及时完成收货区域的卫生保洁。
5.投标人须提供送货单、销售凭证、检测报告等,肉类货品须提供对应批次的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畜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或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投
标人每日须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审查备案,票据须有供应商签字盖章,不
得有任何涂改,涂改票据作无效票据处理。
(三)安全要求
1.投标人须对配送的食材安全、配送途中配送人员的安全全面负贵,为第一
安全贵任人。
2.严禁配送人员带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3.配送车辆需在学校任何区域低速慢行,注意行驶安全。
(四)价格要求
1,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定期询价工作,不得提供虚假或虚高报价。
2.投标人的所供食材产品价格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对于因季节性影响造
成的价格波动具有有效的应对措施,形成淡季旺季价格互补,所供食材产品价格
不高于天津市一级批发市场(海吉星、王顶堤等)价格,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执行
。
3.投标人须定期、及时向采购人备案所供食材产品的价格表,经采购人审核
通过后,即发布在采购人所使用的软件平台,订货、结算严格按此价执行,所有
价格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上网条件、自备电脑、票据打印机等。
2.投标人须具有应对市场变化、价格波动、配送车精故障、配送人员变动、
不可抗力等的应急预案。
3.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教委等相关部门新要求、新规定,采购人得执行新的
文件精神,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第三包附加要求
第三包除满足以上全部要求外,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民族事务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
案证。
*2.投标人使用的冷库只能存放清真食材,不得存放非清真食材。
3.投标人的配送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只运输清真食材,不得运输非清真食材。
五、投标人的退出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视为非正常情况
退出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配送管理混
乱,不能及时按要求供货,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采购人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
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2.发生供应食材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果严重的。
3.掺杂供货.销售无证、过期、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
4.在供应配送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情况,或未经采购人允许有分包经营行为
的。
5,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按承诺价格和服务内容供应配送食材的。
6.如发生食品质量及安全事故时,在事故贵任明确前,暂停从疑似引起安全
事故的投标人处采购:若明确为该投标人责任,则取消其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
担相应责任和陪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7.如果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或非中标产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
益,中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
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8.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六、供应商入围遵选办法
1.入围数量要求:第一包:6家:第二包:3家:第三包:3家:第四包6家
2.入围原则: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取排
名靠前的对应家数为本项目对应包的入围供应商。出现弃权或取消供货资格,依
次替补。
3.第一、四包的有效投标人若如不足7家,则该包废标,第二、三包的有效投
标人若不足4家,则该包废标。
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服务地点
天津中医药大学团泊校区院内、南开校区(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九、付款方式
供应商供货项目结算根据实际采购货物的价格,按采购方的财务部门规定
的方式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
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