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1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1标段(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CKMZ-W1001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1标段,主要包含新鲜肉类、鲜活水产类(详见商务技术文件)。
(二)标段划分: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且施行兼投但不兼中原则。2标段、3标段已招标结束,现仅针对1标段鲜肉水产类进行二次招标,若潜在供应商已在本项目2标段、3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得再参与1标段的投标。
(三)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人规定的供货计划。
(四)供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五)供货方式:送货上门。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七)项目预算:1标段预算约420万元;
(八)最高限价:采购的副食品所报折扣率均不得高于90%(即九折),例如:供应商可报85%,80%,75%,70%.....等。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存档)。
2.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0年至2022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是完整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5月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5月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会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如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3投标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 (www. plap. 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各供应商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成功登记备案的截图。
6.4本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6.5供应商应提供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7.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10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艳萍、赖俊春、杨金龙
办公电话:0871-********
移动电话: 182*****987
传 真: /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工、王工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186*****446、180*****614
采购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标签: 副食品配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