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元阳县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农特产品小型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YNHW-202404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元阳县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农特产品小型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元阳县
新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挡土墙建设(浆砌块石)398m2:场地硬化410m:钢结构交易顶棚160
m:公厕1座:安全防护栏40m:推位2个:公共照明设施4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元阳县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农特产品小型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元阳县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农特产品小型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仲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营业执照,谈判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
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
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询价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谈判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谈判申请人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7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
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数
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谈判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s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招投标网(m.ccg即.gOv,c)没有招投标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谈判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询价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
安全考核合格B证::
本项目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时30
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烟草小区69株06号商铺)、方式:
现场获取、售价(元):500.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烟草小区69栋06号商铺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烟草小区69栋06号商铺
七、其他
一、项日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W-2024048:
2、项目名称:元阳县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农特产品小型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3、项目总投资:50万元:
4、最高限价:50万元:
5、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6、建设内容:挡土墙建设(浆砌块石)398m:场地硬化410m:钢结构交易顶桶160
公厕1座:安全防护栏40:摊位2个:公共照明设施4盏:
7、谈判范围:完成元阳县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农特产品小型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及其
他附属项目的全部施工:
?、项目地点:元阳县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
8、项目工期:2024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验收:
9、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营业执照,谈判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
厘
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
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询价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谈判中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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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谈判申请人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7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该判申请人,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
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谈判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招投标网(m,cCg即,gO,cn)没有招投标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谈判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询价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
安全考核合格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时30时,下午2:3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烟
草小区69栋06号商铺)
3、方式:现场获取
零
4、售价(元):5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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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烟草小区69栋06号商铺。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烟草小区69栋06号商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我公司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不承担任何贵
任。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
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申请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提供】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不需提供)
2、本次投标邀请函不在任何网站或媒体平台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投标
邀请函等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谈判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形式:由谈判申请人按规定数额从谈判申请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云南和铭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特别说明: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日编号(NM2024048标段保证金),因未注明项目编号
和标段号而造成查询不到或直接退款的,视为未缴纳,后果由谈判申请人自负。
(4)汇款信息
户名: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账号:955088023594170014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元阳县新街镇
联系人:段工
电话:136288211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烟草小区69栋06号商镇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3-3662001
电子邮件:4521813748q4.cp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配(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柄
(盖章》
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