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陆港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陆港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陆港分校对“实验小学陆港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具备相应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陆港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业主: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陆港分校
3. 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民强路6号
4.服务期限:3年,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比选控制价:******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含保洁、绿化、水电维护及零星维修等工作内容。
1.校园占地48.4亩。
2.校园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3.绿地面积9700平方米(含校门口花箱),含草坪、绿篱、乔木等多个种类。
4.行政楼三层楼梯及扶手共计2个,教学楼四层楼梯及扶手共计1个、五层楼梯及扶手共计5个,综合楼三层楼梯及扶手共计2个,二层楼梯及扶手共计4个。
5.男女厕所共计44间。
6.室内篮球馆、学术报告厅各1间。
7.行政楼小广场1个。
8.学校大运动场、教学楼、报告厅、篮球馆、室外活动场地、垃圾房、地下车库等通道及垃圾桶保洁。
9.校内所有水电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法定的其他条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八、比选文件发布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4年7月5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0日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和地点:现场报名。地点: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后勤安保中心,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及本人身份证。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栖凤街118号后勤安保中心。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5日10:3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三、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栖凤街118号后勤安保中心
十四、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陆港分校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民强路6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5*****542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陆港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标签: 陆港分校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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