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产品合作单位招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产品合作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产品合作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产品合作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选人”)对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
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产品合作单位进行公开招选,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
与该项目招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选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1.2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1.3 项目概况:为助力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共同探索及开发雄安新区数字城市智能应用
终端产品市场前景,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选方式选取一家合作
单位生产、研发、销售智能终端产品。拟合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防视像头、数据线、商显
大屏、平板电脑、信创 PC、路由器、随身 WIFI、AI 智能扩展坞、AI 智能投影仪、AI 智能
键鼠、AI 智能耳机、智能物联网烟气感、智能物联网门锁等。
1.4 服务期限: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
1.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
(2)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从招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智能终端产品代工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 3 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选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 2 年内(从招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选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 3 年内(从招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
行贿犯罪行为;
5)因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 1 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15)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
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
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上述第 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
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本次招选接受联合体。
三、招选文件获取事宜
3.1 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选人概不负责。
3.2 报名及招选文件获取:申请人免费获取文件须至少提供《授权委托书》盖章后的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
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获取文件日期”,
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buq1@sstc20.com,邮件标题注明“申
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招选文件采用电
子邮件送达文件的方式发出,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招选文件,若发送邮
件的当天未收到招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招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
人,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
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申请获取招选文件的邮件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程序、时间获取本
招选文件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地点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23 号);
4.2 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招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招
选人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招 选 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 65 号 C4 栋
联 系 人:罗经理
联系方式:0312- 4079908,13691099199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23 号
联 系 人:卜权、刘冬琦、张雪源、赵悦、封勋
联系电话:0312-4078985、15046082906、186184904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 65 号 C4 栋
联 系 人:罗经理
电 话:0312-40799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23 号
联 系 人: 卜权、刘冬琦、张雪源、赵悦、封勋
电 话: 0312-4078985
电子邮件: buq1@sstc20.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