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首羡镇郭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01亩玉米托管项目
丰县首羡镇郭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01亩玉米托管项目
乡镇(街道) | 首羡镇 | 村(社区) | 郭集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7-04 |
项目类型 | 其他 | ||
预算总额 | ******.00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一季 | ||
项目描述 | 郭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01亩玉米托管项目。现进行全程托管,预计每亩玉米托管费用400元共计******元。托管期限一季,土地不连片,管理费用包含农药、种子、化肥等一切费用,详情见附件。 | ||
补充说明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相关资质的企业;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委派至少1名项目业务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 (3)参加协商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拥有足够的农业机械,确保满足甲方的托管服务需要。(2)乙方选择种子时可和甲方商定种植品种,但必须选择省、市、县推广名录品种且种子出苗率达到95%以上;农药、化肥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知名品牌。如果因种子、农药、化肥质量问题和管理不当或粮食成熟后因托管方收割不及时造成的减产或绝收,则由乙方赔偿当季粮食产量。(3)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外,乙方必须保证粮食的产量和质量。收割后同周边地区其他农户亩产量产量差异率不得超过 5 % ,若产量低于周边农户的5%以上,则不予结算托管费用。(4)全程托管服务全部结束后,需提供托管日志,凡是不提供托管日志的,不予结算托管费用。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标签: 托管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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