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1强清6号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4粤0111强清6号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清算公告
(2024)粤0111强清6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0日裁定受理唐承辉申请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2024)粤0111强清6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陈联书(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联系人:王中石;电话:137*****396)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广州可可丫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王中石;联系电话:137*****396;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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