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991破7号盐城涌鑫经贸中心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苏0991破7号盐城涌鑫经贸中心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盐城涌鑫经贸中心破产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5月27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99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鑫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2022)苏0991破7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与中税汇金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3月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991破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涌鑫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于2024年6月11日作出(2022)苏0991破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修订后的《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为依法保护涌鑫公司债权人和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案件进程,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根据已表决的重整计划,拟采取“专项融资借款+项目代建代销”的重整模式,招募共益债融资借款+项目代建代销人(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由涌鑫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共益债融资借款+项目代建代销人(投资人)招募。
(二)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招募共益债融资借款+项目代建代销人(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人平等适用。
(三)本次招募共益债融资借款+项目代建代销人(投资人)以债务人涌鑫公司现状为基础,提供的信息系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调查所得的情况,所述信息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代替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不属于管理人的承诺,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
(五)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
二、债务人概况
(一)涌鑫公司的基本信息
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71******P,法定代表人徐国林,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9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租赁;建筑材料(除砂石)销售。公司股东为上海满哲实业有限公司、涌鑫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江明云。
(二)涌鑫公司的项目情况--盐城涌鑫经贸中心
1、盐城涌鑫经贸中心项目系由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占地67.08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共四幢楼,3693套。其中:一号楼994套,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竣工交付;二号楼1042套,2015年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竣工交付;三号楼946套,2014年开工建设,截至目前未办理竣工备案;四号楼711套,2014年开工建设,截至目前未办理竣工备案。
2、一号楼和二号楼情况:一号楼、二号楼共计2036套全部竣工备案交房,具备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的条件,目前基本销售完毕。
3、三号楼情况: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946套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四号楼情况:四号楼共711套,四号楼711套房屋中8套房未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03套于2017年8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有200套左右未销售。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共益债融资借款投资金额、方式及条件
1、本次共益债融资金额预计规模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年化利率不高于8%/年,若发生逾期,逾期利率上浮不超过25%。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涌鑫经贸中心复建工程,包含前期幕墙工程、消防整改工程、修缮收尾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合同费用、质量安全检测费用、不动产权办证费用、造价审计费用、税务审计费用、经营人员费用、日常经营等款项,最终按需投入。
2、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公司无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征信状态无异常。
4、公司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二)代建代销单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足够的资金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复工复建,并提供相应的资信和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代建单位、销售单位须具有在盐城市类似项目的业绩。
4、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联合参与投资,并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一)、(二)项资格条件。
(四)根据重整计划,本案原则上采取“专项融资借款+项目代建代销”的重整模式,请投资人围绕上述重整模式拟定具体后续投资方案。方案应明确融资额度、期限、利率、优先顺位及还款计划,后续建设进度、成本费用支出计划,销售方案等基本内容。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及材料的提交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7时;管理人可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国际软件园1号楼13层;
4、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181*****157。管理人邮箱:yongxindichan0106@163.com。
(二)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投资意向书、投资方案、施工方案、销售方案;
2、共益债投资人出具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报名者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与涌鑫公司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保密承诺书》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包括骑缝),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报名材料由报名人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三份至管理人处,同时发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三)接洽谈判
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意向投资人联系,进一步磋商相关事宜。
(四)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含保密保证金)并签订保密协议后 ,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投资人的遴选及确定
(一)中标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的确定
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首先从报名人选中初步确定意向投资人;其次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于报名截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中择优确定1名中标投资人和1名备选投资人。如仅有1名意向投资人,则直接确定为中标投资人。
(二)《投资协议》的签订
中标投资人应于接到管理人确定其为中标投资人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其提交的《投资方案》,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三)投资人的确定
管理人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和与中标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提交人民法院批准后,中标投资人即为共益债投资人。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债权人会议决议精神调整公告内容。如出现影响涌鑫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公告,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意向投资人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内容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六)本公告由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在法律范围内,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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