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山区朱泾镇日烘干300吨粮食基地招标公告

2015年金山区朱泾镇日烘干300吨粮食基地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1602JS0061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金珠农副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罗星南路208号4F 招标项目名称: 2015年金山区朱泾镇日烘干300吨粮食基地 建设地点: 朱泾镇大茫村建设11组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具体描述: (1) 房屋层数1层
(2) 建筑面积2143m2
工程总投资: 1305.5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 570.2621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527.1671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预)算: 1306.72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总建筑面积2143平米,其中新建烘干房1031平米,粮食仓库1024平米,水泥场地1000平米,配电房54平米,门卫室34平米。(不锈钢消防水箱及室外雨污水管部分除外)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07-28 至 2016-08-01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6-08-01 16:0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倪雄超 联系电话: 137*****755 传真: ********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须加盖公章)3、网上报名完成即可提交验证资料。逾期不来现场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4、通过网上资质比对的,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支票形式收取,不接受现金、转账、汇款等其他方式。5、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 备注: 1、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2、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应当投标。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后的15天内(不包括开标当天)到金山区建筑管理所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逾期作无正当理由处理。 3、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一年度内累计三次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投标的企业,取消其两年内金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4、沪建管【2014】968号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3楼308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6-08-19 09:30:00 投标保证金: 8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 填报单位: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金山区建筑管理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报建编号: 1602JS0061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金珠农副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罗星南路208号4F 招标项目名称: 2015年金山区朱泾镇日烘干300吨粮食基地 建设地点: 朱泾镇大茫村建设11组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具体描述: (1) 房屋层数1层
(2) 建筑面积2143m2
工程总投资: 1305.5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 570.2621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527.1671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预)算: 1306.72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总建筑面积2143平米,其中新建烘干房1031平米,粮食仓库1024平米,水泥场地1000平米,配电房54平米,门卫室34平米。(不锈钢消防水箱及室外雨污水管部分除外)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07-28 至 2016-08-01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6-08-01 16:0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倪雄超 联系电话: 137*****755 传真: ********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须加盖公章)3、网上报名完成即可提交验证资料。逾期不来现场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4、通过网上资质比对的,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支票形式收取,不接受现金、转账、汇款等其他方式。5、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 备注: 1、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2、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应当投标。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后的15天内(不包括开标当天)到金山区建筑管理所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逾期作无正当理由处理。 3、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一年度内累计三次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投标的企业,取消其两年内金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4、沪建管【2014】968号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3楼308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6-08-19 09:30:00 投标保证金: 8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 填报单位: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金山区建筑管理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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