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联临港园区五期标准厂房项目桩基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闵联临港园区五期标准厂房项目桩基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LGPD0057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闵联临港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旭日路501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闵联临港园区五期标准厂房项目桩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浦东新区泥城镇(四至范围: 东至:小泐港西侧绿化带,J07-04A地块 西至:J07-04C地块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用地面积:*****.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313.94平方米。本地块共有1幢配套宿舍、15幢厂房及相关辅助设施。本地块采用PHC管桩,最大桩长为32米,PHC管桩数量约为4685套,最大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为1500KN,最大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设计值为320KN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5597.8299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5322.3428万元) | ||||||||
施工工期: | 18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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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至今)承接在建或已完工至少一项桩基础工程且合同金额3700万元及以上(含3700万)的业绩。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则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部委的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号。注:没有提供编号的视为无效业绩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20时00分到2024年07月10日 2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24日 23时59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13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同一公司的下属公司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超过2家。超过2家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由高到低最多选取2家 3、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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