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
2、公 告 时 间:2016 年7月26 日至2016年8月1日
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4、评 标 方 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 标 内 容:采购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
6、到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
7、到货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天昊华庭四区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生产制造办公家具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二)企业成立时间满三年及以上,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至少有3家45万元及以上的办公家具供货安装业绩。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资质条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招标人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活动在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
12、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 年7月26日9:00时至2016年8月1日18:00时。
1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一栋A座815室
14、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招标人只接受现金转账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和帐户,招标人将在确认保证金到帐后开具正式收据,投标人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领取收据。提交保证金时需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如因投标人未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投标保证金的使用将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提交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一栋A座815室
联系人:叶小姐,电话:****-********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龙岗支行
户名: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5、截标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 年8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一栋A座815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一栋A座815室
邮编:518172
联系人:朱小姐、彭先生
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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