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招标公告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乐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FJJ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俊杰、高艳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长乐市
联系方式:小郑159*****8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俊杰、高艳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总价最高 限价 |
1 | 1-1 | 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 (航城、吴航、营前、首占、玉田、猴屿、潭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地籍面积:21.44平方公里 房屋面积:约2659.6674万平方米 | 1、地籍测绘调查:15万元/平方公里; 2、房屋测绘调查:0.8元/平方米(成果须占房屋面积总量30%); 3、房屋仅测绘:0.6元/平方米; | 2076.98 万元 |
2 | 2-1 | 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 (罗联乡、梅花、文岭、湖南、金峰、漳港) | 地籍面积:23.82平方公里 房屋面积:约2543.6356万平方米 | 2036.1 万元 | ||
3 | 3-1 | 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 (鹤上、古槐、文武砂、江田、松下) | 地籍面积:25.34平方公里 房屋面积:约2646.6970万平方米 | 2126.92 万元 | ||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范围 | ||||||
工期要求: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40%;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60%;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80%; 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 | ||||||
付款方式:根据本项目实际提交的成果量,每一年结算一次。项目款须经过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若结算的金额超过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价,则按中标价进行结算。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本说明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非企业法人,须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则无需);(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甲级以上(包含甲级)测绘资质,其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三项。(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可提供正本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8:00至2016年08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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