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3号线检修用电客车紧急通风逆变器控制板等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地铁3号线检修用电客车紧急通风逆变器控制板等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3号线检修用电客车紧急通风逆变器控制板等备件采购项目采购及其相关服务以比选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1、计划编码:M3-CG-WZ-2016-114
2、项目名称:3号线检修用电客车紧急通风逆变器控制板等备件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检修用电客车紧急通风逆变器控制板等备件一批(包括:操纵台蜂鸣器、速度表等)
项目控制价:30.59万元
4、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其它货币,汇率以本项目比选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供货能力;
4.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货物;
4.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应品牌代理商资格资质证明;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有以下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采购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其他地铁或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③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
5、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http:///)上发布。
6、采购文件获取
6.1时间:自2016年07月27日起至2016年08月0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6.2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A418室;
6.3 投标人可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比选采购文件。如需邮寄方式投递的,费用自理,邮寄材料应于7.1款记载的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定的材料接收地址。投标人承担因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资料缺失、变更、逾期到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而导致的投标无效的不利后果。
6.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已在青岛地铁运营分公司生产性物资供应商库登记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递交方式
7.1递交截止时间(邮寄递交送达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4时00分之前;
7.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评标室(2号);
7.3递交方式:投标人或授权代表尽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青岛市以外地区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如需邮寄,邮费自付,采购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资料缺失、变更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采购文件的询问
获得比选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比选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6年08月02日17时00分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人,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询价文件或报价做实质性变更。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A418室
联 系 人: 颜先生
E-mail:yygswzb@126.com
邮政编码: 266000
2016年0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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