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科技大学逸夫科技馆周边道路、广场及环境改造工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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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科技大学逸夫科技馆周边道路、广场及环境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MCC-GC24-0037/1

2.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逸夫科技馆周边道路、广场及环境改造工程(二次)

3.预算金额:84.******万元

4.最高限价:84.******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逸夫科技馆周边道路、广场及环境改造。图示范围内道路、广场及环境改造,包括原步道砖、混凝土方砖、石材路面及混凝土散水、道牙等拆除及渣土清运、消纳。按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修补广场破损石材及路面基层找平找坡,新做混凝土垫层、石材路面、石材道牙、混凝土道牙、嵌草砖铺装,新做路灯及电气管线,新做建筑散水等;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6.采购范围:比选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上招标范围内主要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资质证书、材料性能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可以是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须复测场地坐标、高程,基础数据复测无误并按现状情况进行场地平整并调整铺装排水坡度、标高,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中标人(施工单位)为完成以上工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工程材料进场后,中标人(施工单位)应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招标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标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4)如果招标人在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材料的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施工单位)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标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5)受疫情影响或其它施工条件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正常开工或项目终止或工程量减少的情形,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招标人对因疫情影响或施工条件约束等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施工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单位防疫相关的管理规定。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6)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如果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7)中标人(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工艺做法、作业条件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图示施工区域须硬质围挡,符合学校安全保卫及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影响师生通行的施工区域、时段须做好交通导行;因施工需要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8)建筑垃圾及渣土清运:中标人(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交通、环卫等部门认可的具备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并选择合法的渣土消纳场所,使用符合专业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满足北京市运输、环保相关规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渣土消纳许可证》办理工作。

(9)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 9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达标(合格)标准执行,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承诺如果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

(10)因校内组织活动或其它客观因素需中标人(施工单位)配合短期停工,或为响应政府部门相关要求配合短期停工,由此产生的人员、机械、现场照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及客观实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的特殊性,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区域道路、楼门口等关键位置均应采取临时通行保护措施及明显标识、指示,确保人员通行安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现场树木、标牌、既有建筑设施的保护,如有损坏,中标人(施工单位)须负责原状恢复;施工期间如涉及使用大型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重型车辆,应对车辆行驶路线沿途道路、井盖、路缘石等采取保护措施,如有损坏,中标人(施工单位)须负责原状恢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3)中标人(施工单位)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统筹考虑施工工序安排及时间节点,分区域、分路段施工,降低施工对师生生活、交通的影响。

(14)施工现场内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15)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应全方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招标人竣工图2套、竣工资料正本1套(含主要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等)。

(17)图纸说明、做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4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2 具有近三年(指2021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已竣工的类似本工程项目业绩;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否则均视为无效。

3.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只接受电汇或网银购买(注:汇款时必须备注BMCC-GC24-0037/1报名费,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购买

(1)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编号“BMCC-GC24-0037/1”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费转账凭证提交报名申请(如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进行咨询。

(2)银行账户信息,电汇购买比选文件、比选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

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例如:BMCC-GC24-0037/1标书款或保证金。

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

账 号:0200 0062 1920 0492 968

(3)电子版比选文件的获取: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标(采购)公告”频道: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下载电子版。

2、问题咨询联系方式的说明:

(1)有关比选文件购买、中标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 0045;

(2)有关比选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项目联系方式”中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3)有关报名信息的疑问反馈,请供应商按报名页面最下方的提示,发送邮件反馈。

3、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仅在北京科技大学官网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服务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特别说明:

(1)响应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上述规定地点,逾期概不接收。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仪式。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科技大学海淀区学院路30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010-********/gccg@ustb.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09室(邮编:******

联系方式:周洁琼、张闻、王渊、王希、孙恺宁、吕绍山、万雅萌、王润斯010-********151*****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洁琼、张闻、王渊、王希、孙恺宁、吕绍山、万雅萌、王润斯

电 话:010-********151*****501

代理邮箱:bjmdzx@vip.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改造 科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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