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本部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部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集团公司本部机房机房位于16楼,面积83.5平米,维护间面积28.5平米,UPS室在地下一层。要求根据相关建设规范对机房进行总体建设。
招标范围为集团公司本部机房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机房及维护间装修、机柜、机房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系统、防雷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及相关的综合布线。(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近三年内(2013年-2015年)3个及以上在机房建设相关项目的业绩。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西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加盖公章的资料(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7)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8)近三年(2013—2015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 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西101室
联 系 人:王莉 牛宁
联系电话:****-*******
传 真:****-*******
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1
本部机房建设项目
1项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7:1
500
注:付款比例为设备到货付20%,施工及安装调试完成付70%,质保期满10%。以上内容以合同内容为准。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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