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桂花镇衡州村
“阳光加油站”社区公共空间微提升项目
竞争性发包公告
本项目于6月17日发布了第一次竞争性发包公告,因无任何报名单位参加,造成项目流标,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桂花镇衡州村“阳光加油站”社区公共空间微提升项目,现再次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简易招标:
一、项目名称
桂花镇衡州村“阳光加油站”社区公共空间微提升项目
二、项目业主
四川省彭州市桂花镇衡州村村民委员会
三、资金来源
社区保障资金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彭州市桂花镇衡州村
(二)项目内容:对党群服务中心外的篮球场周围基础设施进行美化提升。
(三)项目预算:4.75万元
(四)竞选方式:召开评审会(村议事会投票表决)
(五)计划工期:30天。
(六)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七)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对项目开展评议,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 ,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直至整改至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五、竞选要求及报名
(一)竞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企业。
(二)竞选保证金
1.本项目需递交竞选保证金900元,竞选申请单位应通过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项目业主指定账户(不接纳个人名义缴纳保证金)。竞选成功者,竞选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申请人未按规定参加竞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四川省彭州市桂花镇衡州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桂花分理处
账号:
022*****012**********款项来源:衡州村“阳光加油站”社区公共空间微提升项目竞选保证金
竞选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1日17时00分。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单位须向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提交中标价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可将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金到公司指定账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向参与竞争性发包的服务机构,请于2024年7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1日下午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身份证原件等到桂花镇衡州村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六、竞选时间及地点
(一)竞选时间:本次竞选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9:30,如有改动,将另行通知。
(二)竞选地点:彭州市桂花镇衡州村党群服务中心(参加竞选会时请参选单位自行密封竞选资料,否则无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贤华
联系电话:
159*****820彭州市桂花镇衡州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