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S710#道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和平S710#道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榆中县和平S710#道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和平S710#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榆发改[2016]49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各级财政资金、银
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榆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安
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榆中县和平S710#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009.291 米,路幅宽30 米
投资额:约3280.13 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9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8 月24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3 月3 日
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榆中县和平S710#道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
全部建安工程监理。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伴随榆中县和平S710#道路新建工程全过程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 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依据兰州市建设局建管[2014]440 号文附
件2 要求,本标段配备监理人员不得少于5 人,其中总监1 人,专业监理
工程师至少2 人,监理员至少1 人, 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1 人。
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
许更换。
4.5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是指2013 年6 月至今以中标
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是指投资额不低于2700 万
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和合同原件为准)。
4.6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需提供近2012 年
-2014 年或2013 年-2015 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
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6 年7 月27 日至2016 年7 月31 日
5.2、获取地点: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http://www.lzggzyjy.cn/)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8 月18 日9 时30 分(北京时
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 楼第三开标厅(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 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榆中县
联系人:张志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联创广场B 座8 楼806 室
联系人:何茹波秦雅娇
电话:138*****558 186*****611
传真:****-*******
邮箱:gansuanyu@163.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6 年7 月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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