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华坪县小尖山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丽江市华坪县小尖山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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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丽江市华坪县小尖山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
竞争性比选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新伽迪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比
选方式确定丽江市华坪县小尖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企业,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
次竞争性比选。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丽江市华坪县小尖山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
(二)基本情况
新建一座 5 万千瓦光伏电站,估算总投资 2 亿元,规划占地约 1100 亩;建设光伏阵列、
杆塔、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 升压站、配套场区道路等;新建一座 110kV 升
压站或与其他项目整体打包送出。
二、投资主要条件
(一)本建设项目拟采用以下条件确定投资主体:
1)采用建设-运营模式,投资主体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投
资、建设及管理运营等。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由投资主体筹措并承担投融资成本。
2)项目建设周期:2024 年 11 月前具备投产条件,2024 年 l2 月底前完成投资协议约
定的全部工作达到全容量并网。
3)投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费、可行性研究编制报审、土地使用相关费用、
设计费、融资费用、监理费、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建安工程费、人员工资(含管理
人员)、水费、电费、检验监测费(强电、检验仪器、仪表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重置费、
技术改造费用、折旧摊销费、保险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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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管理费、税费等,包括按《投资协议》条件运营本项目产生的所有风险,均由投
资主体承担。
4)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丽江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除按职能提供相关政策支
持和服务外,不向投资主体支付任何费用。按《投资协议》条件运营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建
设运营成本及所有经营风险,均由投资主体自行承担。
5)项目投资回报来源
项目总投资以相关部门备案为准,项目投资回报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发电并网后的相
关电价收益,该项价格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资协议》主要条款
1、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 25 年,自项目全容量投运之日算起。
2、投资主体负责筹措项目建设及运营所需的全部资金。
3、投资主体签订《投资协议》后必须完成以下主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土地用地预审报告编制报审(含调规、定界、地灾、矿压和复垦)、建设工程规划方案
编制报审、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勘察设计及报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环
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审(含水土流失补偿费)、节能评估编制报审、
工程建设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建设、工程验收、商业运营(含运营、维护和更新改
造)。
4、投资主体必须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实际投资主体。
5、项目开始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副产品(如污水、污泥、废气、废渣、噪声、粉
尘等),由投资主体按规定处理处置,处理处置费用均由投资主体自行负责。
6、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业主,倒卖、转让项目资源。
(三)项目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
1、自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后 12 个月内,成交供应商应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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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达到以下要求:
1.1 2024 年 08 月内办理完成选址支持意见,同时启动各专题报告编制工作;
1.2 2024 年 09 月 30 日前具备开工条件;
1.3 2024 年 11 月前具备投产条件;
1.4 施工质量: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5 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和丽江市规定要求;
1.6 项目规模:项目总装机规模不低于 50MW,总投资不低于 2 亿元。
2、项目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办理,采购人提供协
助并履行监督职责。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额进行建设,
严禁擅自改变标准和建设内容、改变规模。
(四)项目商业运营要求
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达到光伏电站正常运行的各项指标要求,确保本光伏电站
上网电量达到本项目装机容量应达到的上网电量,履行《投资协议》约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五)合同履行监督
由采购人或其授权机构负责。
(六)行政监管
由采购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向成交供应商派驻监督员。其他
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职能分工负责其职责内的行业监管。
(七)投资经营其他条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根据比选结果在《投资协议》中
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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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资主体资格
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备近
三年(2021 至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母公司授权的,可使用母公司经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计算资产负债率);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有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五)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经营等管理人员;
(六)具有完善的开发能力、投资能力、运行维护能力。
(七)企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资建设新能源发
电项目未出现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相关违规事项;
(八)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四、竞争性比选公告时间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出售地点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企业联络本项目代理机构并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及购买
文件时间为:2024 年 07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2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节假日除外)。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须提供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地点:昆明新伽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
广福路普自村星都总部基地 B 幢 1 单元 10 层 1002 室)
方式:现场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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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恕不接
受报名。
竞争性比选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7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
里拉大道 915 号三楼会议室)。
(二)竞争性比选开始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比选开始时间为:2024 年 07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竞争性比选地点: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拉大道 915
号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
发布,公告时间 5 个工作日;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采购人(比选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拉大道 915 号
联 系 人:沙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58179
代理公司:昆明新伽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广福路普自村星都总部基地 B
幢 1 单元 10 层 10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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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老师、李老师
电 话:15812208979 188069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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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尖山光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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