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桂花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咸安区桂花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用房及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一、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桂花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业主为咸安区桂花镇南川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安区桂花镇南川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建设地点:咸安区桂花镇
②建设规模:框架结构,面积957.28㎡;
③建设工期:120天
④招标范围:施工图涉及的土建、安装及编制说明中的附属工程
⑤合理定价:*******.40元
⑥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⑦建设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二级建造师证的用三级项目经理证投标无效),项目经理无在建施工项目,且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公司和项目经理要有良好业绩和声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时间:
5.1 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的三级项目经理证;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注册超过三年的须提供继教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六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近三年业绩证明文件。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三楼)报名,报名资料费200元。
5.2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拟派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5.3省外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住建厅办理进鄂信息登记,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出具《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且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中的人员。
6.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26日8时30分。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开标时间:2016 年8月 26 日 8时30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三楼)
8.投标保证金
8.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贰仟元整(人民币),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8 月 4日 17: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用帐户:
帐户名: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205 0169 6008 0988 888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咸宁市分行咸安区支行营业部
8.2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打印到账回单,在交纳时间截止前没有显示投标单位名称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安区桂花镇南川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189*****248
2016年7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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