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银线74#+550米纠纷管段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非招标公告
惠银线74#+550米纠纷管段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整改石油管道(惠银线74#+550米)隐患问题的督办通知》(吴利发改督办〔2023﹞1号)及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银线74#+550米纠纷管段迁改的批复》北方管道〔2024﹞35号、《关于对惠银线74#+ 550米纠纷管段迁改项目概(预)算的审查意见》造价-XBGYSCQ-*****相关要求,长庆输油气分公司惠银线74#+550米纠纷管段迁改项目施工部分项目可以实施。 主要工程内容为:惠安堡-银川原油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惠银线”)以惠安堡站为起点,最后到达末站宁夏石化,途经宁夏吴忠市的太阳山开发区、利通区、银川市的灵武市、永宁县、金凤区和西夏区 6 个县 (区、市),全长 132.84km。管径为 D457,管道材质选用 L415,管型选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全线设置阀室 4 座。其中 RTU 截断阀室 1 座,手动阀室 3 座。设置阴极保护站 2 座,均依托站场 建设。管道采用密闭加热输送工艺,设计规模为 500×104t/a,最小启输量为 230×104t/a,最大输送 能力为 573×104t/a,设计压力为 6.3MPa。管道同沟敷设 1 条 16 芯光缆。管线采用高温型三层 PE加强级防腐,采用外加电流与牺牲阳极相结合的阴极保护系统。 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吴家桥村南侧,惠银线管道在管道里程 74#+550m 处附近存在 3 处安全隐患:隐患点 1 处房屋占压管道,占压长度约 2m;隐患点 2 处约 有 10m 管道敷设于院墙内;隐患点 3 处,管道与房屋最小间距约 4m,不满足《输油管道工程设计 规范》GB *****-2014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管道与建筑物最小距离不小于 5m 的要求,对管道的安全运行及周边居民安全造成一定影响。为消除管道的安全隐患,拟对该 段管道进行迁改。 惠银线74#+550米纠纷管段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完成对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惠银线74#+550米纠纷管段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完成在属地政府备案工作、及满足地方政府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体系文件相关规定; 2)完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取得批复。 (详见《惠银线74#+550米纠纷管段迁改项目施工图》)。 现对惠银线74#+550米纠纷管段迁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6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3.3 信誉要求 3.3.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3.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4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 2 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6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07-10 17:3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07-07 00:00:00至2024-07-11 08:3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07-11 08:3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07-11 08:3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毛国兴
联系电话:132*****272
电子邮件:maogx@pipechina.com.cn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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