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6-1油田10-1北区块II期开发项目采购计划公告
垦利6-1油田10-1北区块II期开发项目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垦利6-1油田10-1北区块II期开发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PDC钻头技术服务 | 该采办包主要包含:16"井段约5800米进尺、12.25"井段约*****米进尺、9.5"井段约6300米进尺、8.5"井段约5500米进尺、6"井段约1700米进尺等PDC钻头技术服务。需满足标书技术要求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2024.7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提供与产品相关的HSE和质量控制管理程序。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API Spec 7-1、GB/T*****(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OHSAS*****)或GB/T*****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与采购范围相关的API Spec Q1证书的公司,ISO9001可不做强制要求),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业绩要求: 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相同井段或近似地质条件项目的相同尺寸PDC钻头技术服务验收业绩,且均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首页,签章页;2)完工报告及使用的材料清单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2 | 完井井下工具带料服务 | 该采办包主要包含:15口井完井井下工具带料服务,该采办包器材主要包含井下安全阀、过电缆封隔器、生产封隔器、剪切球座、坐落接头、循环滑套、液控滑套、工作筒及各种液控管线等(部分工具要求为气密扣);服务主要包含井下安全阀、过电缆封隔器等器材的下入,人员设备服务等。 | 2024.7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与采购范围相关的API Spec Q1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API 11D1、API 14A、API 19AC、API 14L等认证证书、GB/T*****(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GB/T*****(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OHSAS*****)或GB/T*****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完井井下工具供货或服务合同及使用业绩。每个合同业绩,不少于5口井。且均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3 | 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 该采办包主要包含:约15口井防砂带料服务,该采办包器材主要包含防砂顶部封隔器总成、防砂分仓充填封隔器、裸眼循环阀以及其他相应工具;服务主要包含防砂封隔器等器材的下入、砾石充填服务及人员设备服务等。 | 2024.7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与采购范围相关的API Spec Q1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API 11D1封隔器和桥塞认证证书、API 19AC完井附件认证证书、 GB/T*****(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OHSAS*****)或GB/T*****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完井防砂供货或服务合同及使用业绩。每个合同业绩不少于5口井。且均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4年7月5日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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