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LZZZB-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用品
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
(服务类)
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代理机构:山东鲁众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7月07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公开报价
六、磋商步骤和要求
七、履约保证金
八、代理服务费
九、签订合同
十、处罚、询问
十一、保密和披露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一、项目说明
二、采购内容
三、其他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分细则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第五章 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二、商务部分
三、报价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服务部分
第七章 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迎宾路西侧
联系方式:0534-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众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东方红路董子文化街南首A5-8号
联系方式:
176*****200二、采购项目名称: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用品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SDLZZZB-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用品采购服务项目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夏装:90.00元/套;
秋装:117.00元/套;
冬装:200.00元/套;
军训服:20.00元/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德州市东方红路董子文化街南首A5-8号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未获取文件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8日14时00分至2024年07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
176*****200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发 布 人:山东鲁众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迎宾路西侧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0534-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鲁众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东方红路董子文化街南首A5-8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176*****200电子邮箱:sdlzzgczx@163.com
3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用品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LZZZB-
******4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已落实
□未落实
5
分包情况
?不分包
□分包,分包情况如下: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7
磋商资料的组成
磋商文件
封面:
1、响应文件封面
商务部分:
2、报价函
3、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后附格式)
注:
①上述证件除特殊说明外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以上证件提供不全或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②以上证书(齐全有效)装订在响应文件的指定位置,并与原件保持一致。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应另外准备以上证件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同原件一同提交,验证时留存资料复印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③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⑤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及评标有关资料原件同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⑦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供应商有上述失信记录,但处罚期限届满,网站仍没有被删除的,请提供相应的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郑重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报价部分:
4、报价一览表
5、报价分析表
技术部分:
6、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服务部分:
7、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否
9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4、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同时符合上述2条及以上的条款时,只扣除一次,不累计扣除】
10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11
澄清修改
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将通过获取文件的邮箱进行答复,一经邮箱发出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3
响应文件形式
响应文件包括:
1、纸质版响应文件叁份(壹正贰副);
2、资格审查资料;
3、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完好(包含:①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PDF版(包括封皮),禁止手机拍摄,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红章);②WORD可编辑电子文档);
4、报价一览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注:纸质版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
14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至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注:上述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16
评审方法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注: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确定成交人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17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8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9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7700.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注:代理服务费不单独列支,由供应商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20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小写:7700.00元;大写:柒仟柒佰元整;
2.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递交、转账、电汇;(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
3.户 名:山东鲁众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090 1040 1014 2106 9835
4.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
5.磋商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的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交至本项目规定账号,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电汇和网银转账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需持合同复印件、磋商保证金凭证,到山东鲁众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
注:保证金退付时,收款人的户名和账号须与原交纳磋商保证金时相一致,按照提交时银行帐号退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21
付款方式
22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3
服务地点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4
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标准
25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内容:夏装、秋装、冬装各1套;军训服1件;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送样时间:
2024年07月18日14时00分至2024年07月18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接受);
4、成交供应商投标样品采购人留存不予退还,将用于交货后的对比,交货货品需与样品一致。
5、送样地点: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26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夏装:89.00元/套;秋装:117.00元/套;冬装:200.00元/套;军训服:30.00元/件,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公开,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是指供应商单位的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投标、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磋商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公章。不按此要求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说明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
2.3 “服务”指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一致的供应商公章。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6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3.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2.3参加报价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8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报价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报价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报价的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活动,并承担报价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报价,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报价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3.4.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供应商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报价将被拒绝;
3.4.3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报价的授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3.4.4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规定;
3.4.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报价。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均将被一并拒绝。
4.报价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供应商的报价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5.2.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5.2.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2.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5.2.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2.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组成
6.1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磋商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修改和答疑组成。
7.踏勘现场
7.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
7.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7.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4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知识产权
8.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9.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获取文件的邮箱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9.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澄清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将通过供应商的获取文件的邮箱统一回复,一经邮箱发出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9.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9.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将通过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所留邮箱发送给供应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报价予以拒绝。
10.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1.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
11.1响应文件由封面、商务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
12.报价
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
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2.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分析表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
12.5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12.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本次竞争性磋商将有(2次)报价的机会,除采购内容发生变更外,报价单位对同一项下内容只允许唯一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本项目的报价有效期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报价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4.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4.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14.2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4.3报价一览表为在开启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报价予以拒绝。
14.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4.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签章或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供应商应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递交到磋商文件指定的点,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5.2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在信封中。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15.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并将电子版响应文件随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16.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公开报价
18.公开报价
18.1 报价程序
18.1.1 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报价:
18.1.1.1宣布磋商会开始;
18.1.1.2宣布采购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
18.1.1.3公布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18.1.1.4由各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版文件的密封情况;
18.1.1.5工作人员拆分唱标文件,主持人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18.1.1.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1.1.7开标结束。
六、磋商步骤和要求
19.组建磋商小组
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20.资格审查
20.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以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
21.初步评审
21.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
21.2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1.2.1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与磋商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
21.2.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所报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21.2.2.1报价超过项目控制价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
21.2.2.2服务期限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21.2.2.3服务质量要求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21.2.2.4交付时间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21.2.2.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21.2.2.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1.2.2.7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21.2.2.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21.2.2.9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1.2.2.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2.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21.3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1.4 初步评审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4.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1.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1.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2.报价的澄清
22.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22.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23.综合评审
23.1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具体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
23.2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4.推荐成交候选人
24.1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
25.磋商过程要求
25.1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磋商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26.采购项目废标
26.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
26.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履约保证金
27.履约保证金
27.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要求。
27.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须知27.1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
八、代理服务费
28.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由成交人交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九、签订合同
29.成交通知
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但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0.2成交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0.3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0.4违反本须知30.1、30.2、30.3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处罚、询问
31.处罚
3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1.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1.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1.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供应商须知5.2所述内容属于此项);
31.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1.1.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31.1.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1.1.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1.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31.1.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1.1.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32.询问
32.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十一、保密和披露
34.保密和披露
34.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4.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采购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4.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用品采购服务项目,预估人数为约800人,每人需配备学生夏装2套、学生秋装2套、学生冬装1套、学生军训服(仅需上衣)1件,供应商最终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数量进行供货,结算时按照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二)校服用品清单
序号
品目
配置标准等
备注
1
学生夏装
含棉量60%棉,40%聚酯纤维。
含校服设计等事项(供应商须具备校服设计能力以满足采购人对校服的细节调整和深化设计要求,校服款式的最终确定权归学校,所有涉及款式设计、调整的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2
学生秋装
涤盖棉,含棉量45%棉,55%聚酯纤维
3
学生冬装
冬装棉衣,面料100%聚酯纤维,克重≥130g/平方米,里260T、填充物100%聚酯纤维。
4
学生军训服
(仅需上衣)
含棉量60%棉,40%聚酯纤维。
合计
(三)校服用品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山东省纤维检测局提供相关标准。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GB/T
*****-2015 中小学生校服;
GB
*****-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
*****-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CB/T1335.1-2008服装号型 男子;
GB/T1335.2-2008服装号型 女子;
GB/T1335.3-2008服装号型 儿童。
注:上述质量标准应以国家的最新相关标准为准。
(四)技术要求:
1、面料无色差,无破洞,无疵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GB/T
*****-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色牢度合格。
2、燃烧性能、附件锐利性、绳带、残留金属针等应符合 GB
*****-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3、校服的耐久性标签上必须按照 GB/T1335.1-1335.3《服装号型》规定设置号型。
4、保证衣服外观美观整洁整烫平整,做工精细,裁剪得体,前后弧度圆润,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起止针处应回针,各沿边、缝子烫实、烫平, 各部位无褶皱,无折痕、无沾污、无线头、线迹、粉印、无烙印亮光,不掉色、不缩水、不变形、不起球、不扒线。
5、领形圆顺,大小对称一致,门襟垂直不歪曲,宽窄均匀,下摆水平,侧缝顺直,衣服左右片对称,口袋袋口压线宽窄一致,高低一致。下装橡筋腰部吃势均匀。
6、生产流程要保证面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卫生,避免污染。
7、配色40S 双股涤纶线生产,针距3公分 10-12 针,内缝不得超过1公分,配同色涤纶线锁边,锁边整齐一致,切线宽窄一致,切线处不起皱起拱。
8、袋唇用布衬粘合,保证洗后不脱开。
9、为保证学生安全学生校服须在前后合适位置设置反光材料,且不影响美观。
10、校徽、校名等图案由学校自行提供,且须保证图案清晰光亮、牢固耐洗不褪色。
11、供应商不得在校服上印制供应商公司广告性图案。
12、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易损配件(如拉链、纽扣、松紧带等)须采用保证产品质量、经久耐用、不易损坏的产品,供货时按一定比例配备备品。
二、采购内容
1、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若延期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全部货物的包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包装。
3、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分类整理有序按采购人规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货物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或假冒伪劣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产品,成交供应商须负责退、换、修、根据采购人的具体实际要求调换校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供应商负责提供量体工作及所有校服的售后服务。
6、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配备足够的备用校服,以备随时调换。
7、如采购人有新增加人员或需增加套数,保证同原合同品种、面料价格不变,并提供上门服务。
8、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时需附相关检测报告。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固定单价包含货物的原材料成本、设计、配件、包装、供货、仓储、运输、装卸、保险、人工、社保、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利润、检测费、质保、验收(如有)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费用。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退回采购人已付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4、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分细则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价格部分
(10分)
投标报价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要求的最终评标价格)的有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10×100%。
技术部分(64分)
供应商综合实力
12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投入、管理机制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力量和设备投入优于本项目需求,管理机制完善得8-12分;技术力量、设备投入、管理机制略有欠缺但基本可行得4-8(含)分;技术力量和设备投入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管理机制不完善得得0-4(含)分。
技术参数
10分
供应商所供货物参数符合磋商文件的货物参数最低要求的为基本分10分;
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要求中的质量要求、响应文件中《技术条款偏离表》偏离情况描述及响应文件货物参数等内容进行评审,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10分)
生产加工方案
10分
根据拟投入产品的生产加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料、裁剪、缝制、成衣检验、包装入库等环节进行描述)进行综合评价。整个方案思路清晰、环节链接流畅得6-10分,整个方案内容一般,描述简略、环节有漏项得3-6(含)分;整个方案内容不完整,描述简略、环节有漏项得0-3(含)分。
供货保障方案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运输计划安排情况、人员车辆安排、运输过程中对产品的保护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得3-6分;方案略有欠缺得0-3(含)分。
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10分
1、根据供应商所报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措施合理可行得2-5分;措施略有欠缺得0-2(含)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内部自检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得2-5分;方案略有欠缺得0-2(含)分。
款式设计
4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款式设计(包含设计图片、样式、描述)进行综合评审,得0-4分。
样品
1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展示样品进行综合评审,重点从质量(包括面料、拉链、拉锁、松紧带等附件)、做工精细程度、款式美观新颖程度三个方面进行评审。
1.根据样品材质、面料、配件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审。样品品质卓越,质量可靠得2-4分;样品品质、质量基本可靠得0-2(含)分。
2.根据样品做工、裁剪缝制工艺进行综合评审。样品做工、裁剪缝制工艺精良得2-4分;样品做工、裁剪缝制工艺基本满足征集人要求得0-2(含)分。
3.根据样品设计款式、配件搭配进行综合评审。样品设计款式新颖、舒适、有朝气,配件搭配合理得2-4分;样品设计简单,配件搭配较合理得0-2(含)分。
注:递交样品的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至开标地点,未携带样品,本项不得分。
服务部分(26分)
优惠政策
4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经评审小组认可的实质性优惠在0-4分之间打分。
售后服务能力
12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范围、售后服务响应速度与时间、售后服务保证等)的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售后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得3-6分;售后方案略有欠缺得0-3(含)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及号码调换、增补保障方案合理、服务快捷程度、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得3-6分;方案略有欠缺得0-3(含)分。
服务人员配备
6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员配备,项目组人员安排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人员安排合理、人员配备合理可行得3-6分;人员安排及配备方案略有欠缺得0-3(含)分。
备品备件
4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备件、备选配件、耗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0-4分。
合计
100分
注:
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供应商参与评审的报价为按照小微企业(含视同小微企业情形)扣除后的报价。
供应商参与评审的报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供应商参与评审的报价=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扣除价格
小微企业扣除价格=最后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
注:以上各部分价格计算时均保留到单位分,分以后部分“四舍五入”
3、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
4、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5、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7、报价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8、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
9、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实质性不响应的;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1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3、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第五章 合同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协议书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山东鲁众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 号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并报甲方确定 (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1、本采购合同
2、成交通知书
3、磋商文件
4、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澄清说明等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后附详细内容)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四、付款
1、付款方式:
五、服务期、地点、验收方式
1、服务期:
2、地点:
3、验收方式: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代理机构 份。
八、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
(2)成交人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人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人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一)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
(二)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包号) 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夏装: 元/套;秋装: 元/套;冬装: 元/套;军训服: 元/套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部分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XXX)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授权代表手机号码:
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系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XXX)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营业执照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编辑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政府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德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
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采购内容)的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九)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
投报小、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小、微型企业产品生产厂家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①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 应 商: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商务技术评审的相关材料
1、企业获得奖项
序号
奖项名称
颁奖部门
获奖日期
备注
注:后附相关奖项扫描件
2、企业获得各类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颁发单位
颁发日期
备注
注:后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采购人名称
中标时间
中标金额
中标折扣(%)
备注
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4、其他证明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注:1、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2、第三章采购内容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放于此处。
5、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产地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部分
(十一)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 X X
投标报价
(单套金额)
夏装:小写: 元/套; 大写:
秋装:小写: 元/套; 大写:
冬装:小写: 元/套; 大写:
军训服:小写: 元/件; 大写: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项目负责人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
完全认同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报价分析表
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合 计(金额)
供 应 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夏装
2套
秋装
2套
冬装
1套
军训服
1件
合 计(金额)
供 应 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三)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 X X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产地
价格(元)
合 计
注:如所投产品为小、微型企业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供 应 商: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部分
(十四)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及编号
数量
响应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程度
备注
注:如供应商提交的货物技术规范与响应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货物《技术偏离表》。
五、服务部分
(十五)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第七章 附件
附件: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1、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 件 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X X X
□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