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裕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竞买公告招标公告
聪裕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竞买公告招标公告
竞买公告
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之《东莞市聪裕纸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变价方案》,东莞市聪裕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上(处置单位:东莞市聪裕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2021)粤1971破7号东莞市聪裕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债务人即东莞市聪裕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聪裕公司”)名下的32笔应收账款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为聪裕公司名下32笔应收账款,本竞买公告记载信息不代表全部拍卖标的均依法构成债权,具体以现状为准:详见附表。
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存在全部或部分回款、申请抵销等事项和因素导致债权失效、债权不存在、债权数据变更等情形。
3.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权益以聪裕公司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聪裕公司的权益依法不成立、不存在、不准确或无法转让、无法收回,或存在瑕疵、缺陷或附随义务等,买受人将同样受到该不利事实、瑕疵、缺陷或附随义务等的约束。前述存在的或尚未发现的不利事实、瑕疵、缺陷或附随义务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损失。
4.本次竞拍所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9)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债权可能在转让移交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聪裕公司、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对外债权相关的核算单位/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面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的情况。
(1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2月24日裁定终结聪裕公司破产程序,买受人需自行考虑破产程序的终结对债权的追偿是否存在影响,是否妨碍债权的追偿。如有影响和妨碍,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14)其他债权对应的债务人依法可以行使抗辩权或债权无法成立或债权无法回收的一切情况。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唯一性、可转让性、权利瑕疵等,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关联性以及债权清收的困难性和回收的可能性等均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竞得该等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5.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其它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拍卖标的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缺陷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竞买前亲自对该竞买拍卖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含可能隐含的所有各项瑕疵和风险)进行深入而全面地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风险后再作决定,包括亲自向相关债务人交涉等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或聘请专家提供专业意见。请欲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拍卖标的的现状(含风险)已作全面了解、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也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介绍》等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和约定;管理人、上拍机构或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6.管理人已将调查了解到的拍卖标的情况在本竞买公告中予以披露,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确认判断、担保、承诺。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法院、管理人和拍卖平台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风险的任何责任。
除竞买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法律状态等)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市场价格的波动、司法认定的标准等自行调查核实、充分考虑、谨慎选择,并承担一切投资风险。
7.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与交付。拍卖标的现状是指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内在构成、权属状况、法律效力及其他法律状态、书面资料、资产外观、实现难度、经济效益、潜在损失以及显性、隐性瑕疵、缺陷、风险等现实状况,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权利状态、收回可能性以及收回数额以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确认的为准。竞买人一旦报名出价且成交的,则表示竞买人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并无条件认可成交时点及交付时点的拍卖标的现状,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上的一切不利后果,否则按竞买人悔拍处理。
8.管理人不能保证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和对应数额的准确性,对标的债权是否成立、存在以及能否收回等均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9.竞买人不得以买受后拍卖标的实际状态、实际收回债权数额与竞买成交结果或审定结果有较大或巨大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不成立、未生效、无效、不存在、不准确,款项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等),而对拍卖成交结果、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提出异议,亦不得以此作为申请撤销拍卖的理由。
10.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之规定,由管理人依据聪裕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变价方案,通过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处分聪裕公司财产,不同于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事项及后续所有手续的最终解释权在管理人。
11.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所涉及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遵照,自行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权属状态、法律状态、证据情况、回收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12.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分别由买方、卖方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的税款,由各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支付任何费用。管理人均未对拍卖标的进行续费。
1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竞买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根据京东网络竞价平台的规则,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技术服务费。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京东网络竞价平台支付,非管理人收取。收取软件服务费的具体规则请竞买人自行向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咨询。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应按规定尽快缴纳。
14.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等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提前进行充分准备。
二、拍卖标的
东莞市聪裕纸业有限公司作变价拍卖的应收账款明细 | |||
序号 | 债务人 | 连带债务人 | 应收账款账面金额 (人民币:元) |
1 | 东莞市裕正纸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奉立辉,陈赞旭 | 102,092.68 |
2 | 广州市湘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 16,269.32 |
3 | 东莞市遵道尚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 | 30,986.85 |
4 | 东莞市大岭山立帆纸品店 | / | 36,277.94 |
5 | 东莞市石排华祥纸箱厂 | / | 3,385.24 |
6 | 博罗县渝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 78,527.00 |
7 | 东莞市胜展纸业有限公司 | 周东亮 | 690,615.00 |
8 | 东莞坚健纸品有限公司 | 刘必健,刘坚 | 278,650.39 |
9 | 东莞市三辉纸品有限公司 | 胡智勇 | 132,858.05 |
10 | 东莞市艾民包装有限公司 | 李永华,吴红梅 | 117,949.50 |
11 | 广州市花都区永利丰纸品厂 | 吴潮辉 | 59,123.63 |
12 | 广州高美丽包装制造有限公司 | 王伟玲 | 57,616.44 |
13 | 广州鸿宇三赢纸业有限公司 | 黄旭辉 | 41,710.91 |
14 | 深圳市隆顺纸品有限公司 | 张云 | 41,066.52 |
15 | 广州市增城颖发纸制品厂 | 韦续业 | 41,026.33 |
16 | 东莞市企石三合纸制品厂 | 马趁,朱圣保 | 37,752.99 |
17 | 东莞市大朗博富奇纸品制造厂 | 邓剑红 | 34,722.00 |
18 | 东莞市横沥达新纸品厂 | 陆新国 | 33,433.64 |
19 | 东莞市鸿涛纸品有限公司 | 李观勇 | 27,981.96 |
20 | 东莞市宏特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 唐城清 | 24,866.14 |
21 | 东莞市全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邹国标 | 21,694.57 |
22 | 东莞市吉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张爱华 | 18,269.18 |
23 | 东莞市企石三泉纸制品厂 | / | 17,233.89 |
24 | 深圳市益伟翔纸品有限公司 | 韦伟光 | 15,880.82 |
24 | 东莞市旺烨纸品有限公司 | / | 15,733.88 |
26 | 东莞市易通纸品实业有限公司 | 常国平 | 6,332.45 |
27 | 东莞市瑞鑫纸品有限公司 | 况钻明 | 5,277.08 |
28 | 东莞市弘厚纸品有限公司 | 刘勇 | 4,503.27 |
29 | 东莞市雄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 | 3,418.10 |
30 | 广州市天河龙达纸箱厂(普通合伙) | 黄朋鸟 | 2,584.44 |
31 | 广州市恒和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 欧金桃 | 1,864.00 |
32 | 广州市增城锋盛纸品厂 | 黄展良 | 1,730.00 |
合 计 | 2,001,434.21 |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竞拍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信息见下文。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加幅度
聪裕公司的上述32笔应收账款予以打包整体拍卖。本次起拍价为人民币1,280,918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28,092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5,618元及其整数倍。
四、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竞拍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竞拍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重新公告。
五、拍卖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拍卖标的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通知。
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需)。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及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
八、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2.竞价成交的,拍卖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价成交后,拍卖标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聪裕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19*****3663550;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区政和支行】,转账时注明“(2021)粤1971破7号;款项性质:聪裕案应收账款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pcaj@gdclco.com.cn邮箱(邮件不作回复)。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加重新拍卖项下的竞买活动。管理人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原拍卖中的佣金,及因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导致债权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债权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拍卖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拍卖付款期限截止之日,滞纳金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双倍计算】,上述费用均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无息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承担补足责任;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相关手续办理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凭付款凭证、本人/本单位身份证/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文件原件等前往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相应交接手续。
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以及移交由管理人确认应当移交的材料凭证的原件(若有)或复印件(具体由管理人视情况移交,材料及凭证等并不完整,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即视为管理人履行完拍品交付义务,且完全履行了在本次拍卖交易中的全部法定及约定义务,不再负有其他任何义务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责任等)。管理人可以视情况选择给予买受人必要的协助,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管理人有权选择完全不协助,竞买人应于报名参拍前慎重考虑。
除上述材料外,管理人不负有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的提供义务,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2.拍卖成交后的一切程序、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转让手续、债务人通知手续、过户登记、调查取证、清收追回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因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或无法及时开展前述程序或办理手续、无法实际追回、产生损失等全部后果及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承担担保责任或其他任何责任。
3.竞拍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竞拍成交后,涉及的分别由买方、卖方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的税款,由各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所涉及的手续费、转让费、京东软件服务费,以及可能产生的通知债务人、申请变更申请人、调查取证等费用,可能存在的违约金、赔偿款、罚款、拖欠的税费、变更登记、补办证件等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负担的)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债权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买受人应自行调查、判断、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核定。拍卖标的所涉及的转让费、管理费等以及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拍卖服务机构索偿。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行妥善处理与其他人的法律关系。买受人与其他人就拍卖标的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提示事项与咨询、监督事宜
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详情。
2.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具体联系信息为:
咨询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期间的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69-********、180*****032,联系地址:中国广东东莞南城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5楼,联系人:钟小姐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3.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10-********/0418-*******。
4.本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为: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东莞市聪裕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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