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机关其它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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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CGP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财政局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财政局机关其它服务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财政局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局机关其它服务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LS-2016-0325-001-Z01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LS-2016-0325-001-Z011001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7 月 28 日 10 时 48 分
七、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8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八、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九、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8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服务内容:长春市2016--2017年度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资格审查
十九、投标保证金:10000 元
二十、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 日。
二十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或者党政机关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具有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具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意见书中有“同意开业”的明确表述意见,并需提供该意见书开具部门的书面认定); 3、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3.6.13以后);4、锅炉、电梯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因无锅炉、电梯不能提供相关合格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自我声明);5、具有客房、餐饮卫生许可证(不提供餐饮住宿的专业会议场所除外);6、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二、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三、服务范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十四、服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十五、服务承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十六、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宋长海 电话:********
管明娜 电话:********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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