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第三方开展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的公告
关于比选第三方开展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的公告
关于比选第三方开展
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函〔2024〕5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开展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和农区蝗虫统防统治工作。为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二、委托实施内容、资金及地点:
(一)水稻病虫害和农区蝗虫统防统治
主要内容为水稻病虫害和农区蝗虫的专业化统防统治,预算费用38.5万元,防治面积不少于1.925万亩次;实施地点为东方市境内。
三、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四、申报机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开展与本工作相关的设备及相关工作经验。
五、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盖单位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无人机飞手证证书复印件和承诺书等)
5、历次类似业绩汇总表及合同复印件。
6、参加供应商需提供工作方案等,方案要求科学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适用性强,具有针对性、安全性。
报名材料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采取送达或快递邮寄方式(所有参加竞标的材料概不退还)。
六、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第三方机构按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报名材料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地点: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科路37号农科所大院内)。
2、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898-********,151*****729。
八、公示方式:比选结果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九、签订合同:确定中标机构后,由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与中标机构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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