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红外光学成像系统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近红外光学成像系统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近红外光学成像系统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近红外光学成像系统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2024-JQ01-W1171

(二)公示内容

1.项目预算:150万元

2.采购标的:近红外光学成像系统

3.采购数量:1台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历史股东和管理人员存在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02.W1171需求公示附件1:需求公示参数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2024年07月12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cgys@s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37*****434。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37*****434

传真:无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38*****642

2024年07月08日


afc037ed附件1.pdf

37ff1ced附件2.pdf

,上海市,杨浦区,上海

标签: 成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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