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垦利县机关单位公务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 标 人: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垦利县机关单位公务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机关单位公务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择优选择2家社会服务机构,承担垦利县机关单位公务大中型客车的租赁服务任务。

四、招标范围: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服务及人员服务;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人自有车辆规模须在10辆(含)以上;

(九)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递交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人自有车辆规模在10辆(含)以上(投标人在报名时可只提供车辆的明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与原件一致字样”)。

(3)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4:00至17:30)持规定的证件原件及两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312室】。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合格后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本,售后不退。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16年8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递交地点: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313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垦利县胜兴路16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312室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 153*****673

电子邮箱:slyttz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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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客车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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