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地面供货商选择招标公告

厂房地面供货商选择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房地面供货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房地面供应商选择项目已获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房地面供应商选择项目

2.2招标范围:一汽-大众车间环氧自流平涂层地面、水性环氧自流平地面、研抛型锂基钢化耐磨地面、无溶剂导静电环氧自流平地面、脂肪族聚氨酯高耐磨抗划伤环氧地面,包括产品制作、运输、施工等全部工作(详见技术任务书及招标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3供货期: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4质量标准:符合GB/T 22374-2008《地坪涂装材料》、JC/T 906-2002《混凝土地面用水泥基耐磨材料》等相关现行标准。

2.5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有生产基地,应具有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近年(2013年--至今)具有国内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如: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沈阳华晨宝马汽车、北京奔驰汽车、常熟捷豹路虎汽车、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等)防腐类地坪施工经历,每年不低于10 万平方米(要求提供施工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代理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须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材料品牌厂家培训和认证的施工承建商,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原件授权文件。

(4)近年(2013年--至今)具有国内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如: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沈阳华晨宝马汽车、北京奔驰汽车、常熟捷豹路虎汽车、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等)防腐类地坪施工经历,每年不低于10 万平方米(要求提供施工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5)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1)至(2)的规定。

3.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OEM(代工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制造企业“非OEM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0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样块。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09时30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130011 电 话: ****-********

联 系 人:徐桂新、白宇帆 电子邮件: ********18@qq.com

银行帐号:****************843 开户行:工行驻一汽支行

标签: 大众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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