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飞行住宿楼及机库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低空飞行住宿楼及机库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磴口县低空飞行住宿楼及机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磴口县城乡建设局,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磴口县低空飞行住宿楼及机库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磴口县低空飞行住宿楼及机库项目。磴口县低空飞行住宿楼,建筑面积约564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飞机库,层高约7.5米、跨度约25米,钢结构,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外墙玻璃丝绵夹心保温板,机库专用门。

2.2 建设地点:磴口县境内

2.3 招标编号:JXZB-2016-0609-SG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施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建设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人员;人员配备执行巴住建委工发(2015)214号文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5)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符合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 2016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河区五一街明珠新天地A6-101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施工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①、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⑤、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报名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表》或《区外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信息报送表》。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磴口县城乡建设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明珠新天地A6-101号

联系人:李春光

电 话:****-******* 137*****972

电子邮箱:********5@qq.com">********@qq.com

7.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收款方名称: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方账号:8603 6012 2000 0000 0050 64
开户行名称:磴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注:必须标注工程名称及标段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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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磴口县低空飞行住宿楼及机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磴口县城乡建设局,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磴口县低空飞行住宿楼及机库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磴口县低空飞行住宿楼及机库项目。磴口县低空飞行住宿楼,建筑面积约564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飞机库,层高约7.5米、跨度约25米,钢结构,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外墙玻璃丝绵夹心保温板,机库专用门。

2.2 建设地点:磴口县境内

2.3 招标编号:JXZB-2016-0609-SG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施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建设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人员;人员配备执行巴住建委工发(2015)214号文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5)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符合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 2016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河区五一街明珠新天地A6-101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施工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①、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⑤、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报名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表》或《区外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信息报送表》。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磴口县城乡建设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明珠新天地A6-101号

联系人:李春光

电 话:****-******* 137*****972

电子邮箱:********5@qq.com">********@qq.com

7.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收款方名称: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方账号:8603 6012 2000 0000 0050 64
开户行名称:磴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注:必须标注工程名称及标段

2016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宿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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