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康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永康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金华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现将《永康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2024年7月8日


永康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金华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金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聚焦绿色低碳引领、环境 标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 新改造,积极助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绿色低碳引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聚焦全国碳市场覆盖的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累计打造1个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到2027年,推动碳市场纳入行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5% 以上,带动企业碳排放配额资产增值。配合推进浙江省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推动产业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环境标准提升,严格落实环保排放标准和技术规 范。全力配合省级部门研究制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地表水走航监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技术规范,主动融入长三角生态环境一体化标准。严格执行环保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监管提质增效。(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监测执法能力提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完成5家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1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2 个城市空气监测站智能运维改造、设备更新;完成11 台(套) 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更新。(生态环境分局)

(四)聚焦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加快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推进电镀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更新工作,到2025年,更新改造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施1座。(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大气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深化大气环境治理设备更新改造。大力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快淘汰更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到2024年,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5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50台,治理锅炉和工业炉窑1台,启动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新增550家中小微涉气企业定期(原则上活性炭更换周期为三个月)更换活性炭纳入再生体系;到2025年,完成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7年,完成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锅炉淘汰和工业炉窑治理。(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固废治理能力提升,推进固废治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做好《浙江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拆解 企业布局工作。2024年,启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各领域、各行业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大生态环境设施更新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绩效。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加强排污权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治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现排污权指标应保尽保。

(三)强化跟踪通报。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 开展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跟踪督促工作推进。强化目标导向、问 题导向,完善晾晒比拼制度,有效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经验 总结,及时梳理推广好的成效做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利 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环境设施更新改造有关政策及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氛围。

附件:2024年度永康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4年度永康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更新改造数量

责任单位

1

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锅炉治理(台)

1

生态环境分局

2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

治理工业炉窑(台)

1

生态环境分局

3

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台)

350

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4

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个)

1

步阳集团有限公司

5

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座)

1

浙江粤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6

在线监测设备更新改造(套)

6

生态环境分局



标签: 更新改造 生态环境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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