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部分区域河西片区详细规划》公示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部分区域河西片区详细规划》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安昌河西部,东至安北公路(辽宁大道),西至大石坡、圆包山自然山体,南至飞鸿滑草场,北至安北公路(辽宁大道)安洲驾校,涉及《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河西片区详细规划单元(YC02),总用地面积约586.9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约483.26公顷。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定位

以低空经济产业、研发教育、居住功能为主导的“成渝低空经济高地,绵阳宜居宜业新城”的城市拓展组团。

(二)规划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约483.26公顷,规划人口约2.6万人。

(三)功能结构

规划控制形成“一轴两带多片”的空间结构。

“一轴”:为延续北川中轴线,打造的景观服务中轴。

“两带”:指桂花河休闲带和钻岩子河生态带。

“多片”:包括休闲娱乐组团、康养宜居组团、生活服务组团、产业谷、孵化谷、产学研组团以及通航产业组团。北侧布局休闲娱乐组团,中部临安昌河区域规划生活服务组团,西北侧布局康养宜居组团,西侧中部以及南部两个谷地分别布置产业谷与孵化谷,与两谷相邻的东侧为产学研组团,片区南侧依托机场布局通航产业组团。

(四)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规划形成1个十五分钟生活圈, 4个五分钟生活圈,配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为老服务、日间照料、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体育健康、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其他设施。

(五)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五横三纵”的路网主骨架,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道路;并依托桂花河、钻研子河亲水空间、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设置慢行交通网络,串联主要公共绿地公园、通航旅游、养生度假以及居住区等。

(六)开发强度

规划新建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按照1.5-2.5进行控制;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1.0-2.5;工业用地基准容积率按照不小于0.8和不小于1.0两个层次进行单独管控;其他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容积率上限控制在2.0以下。

(七)建筑高度

居住建筑:按照20米、27米、40米进行控制。

商业建筑:按照低于15米、20米、27米、40米、60米进行控制。

公共建筑:按照低层建筑≤15米,多层建筑≤27米进行控制。

三、公告情况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部分区域(河西片区)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告。

(二)本规划按照法定上位规划、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查的相关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六)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七)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

(八)公告期限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8日。

(九)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中路53号)。

(十)咨询电话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0816-*******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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