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采购投标邀请函(二次)
(招标编号:TJBD-2024-G-A4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基
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五、投标人
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出售招标
文件,每日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3. 获取招标文
件的方式: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现场获取。4. 招标文件的售价:
200 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七、其他
受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
对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采购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采购
2. 项目编号:TJBD-2024-G-A43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采购,其中采购新能源 SUV 汽车 1 辆。采购需求详见
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三、项目预算:15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
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 9:00-12:
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
厦 10 层)。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4. 招标文件的售价:200 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9 点 30 分
2.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9 点 30 分
3.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郝文杰、张勇、吕玥
2. 联系电话:022-84186009、1662235290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艺 022-2413897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186009、16622352901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71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c@tjbd666.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
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
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联 系 人:张艺
电 话:022-24138975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郝文杰、张勇、吕玥
电 话: 022-84186009、1662235
电子邮件: gc@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