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热电联产项目、黄磷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已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南发改能源〔2023]131号)、关于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黄磷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南发改能源〔2024]1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天文镇白泥坝。 建设规模:热电联产项目:4×300t/h高温超高压循环床锅炉+3×B4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分两期建设。黄磷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100t/h高温超高压黄磷尾气锅炉配置1×C5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分两期建设。 项目总投资:
******.57万元。 项目名称: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热电联产项目、黄磷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招标建设规模: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为2×300t/h高温超高压循环床锅炉+1×B4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黄磷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1×100t/h高温超高压黄磷尾气锅炉配置1×C5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 本项目招标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
*********.26元。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热电联产项目:(1)主厂房、原煤系统、灰渣系统、除尘器、引风机、脱硝、脱硫塔、脱硫综合楼;(2)汽轮发配电系统;(3)锅炉燃烧烟风系统;(4)汽轮发电系统;(5)烟气净化处理系统;(6)烟囱系统;(7)循环冷却水系统;(8)化学水取样、加药系统;(9)通风、空调系统;(10)电气系统;(11)热工自动控制系统;(12)建筑、结构;(13)给排水、消防系统;(14)厂区内供热管道;(15)厂区道路、装置区管廊架等。 黄磷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锅炉、灰渣系统、引风机、脱硫塔;(2)汽轮发配电系统;(3)锅炉燃烧烟风系统;(4)汽轮发电系统;(5)烟气净化处理系统;(6)烟囱系统;(7)循环冷却水系统;(8)化学水取样、加药系统;(9)通风、空调系统;(10)电气系统;(11)热工自动控制系统;(12)建筑、结构;(13)给排水、消防系统;(14)厂区内供热、黄磷尾气管道;(15)厂区道路、装置区管廊架等。 数字化交付:含上述招标范围的数字化交付。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不低于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和工程交付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工作范围:施工图设计和专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环保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并负责联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获得批复、现场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验及检测、装置试车及调试、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完整的竣工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施工工作。 (3)采购范围及约束条件要求:包括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依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数字化交付,交付物为全装置三维模型、全装置智能P&ID图纸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程建设阶段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文件、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产生的结构化数据。数字化交付物应满足《数字化交付技术规格书》中对所述交付物的规定要求。 (5)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相关负责人资格(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EPC项目现场执行负责人):具备热能动力工程或能源与动力工程或热能工程或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管理经验10年及以上; (2)施工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从事工程管理经验10年及以上;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项目设计10年及以上经验; (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从事安全管理经验10年及以上; (5)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热能动力工程或能源与动力工程或热能工程或电气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管理经验10年以上。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EPC项目现场执行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07-06 00:00 至 2024-07-12 23:59 ,登录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2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布。
7. 交易场所
8.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B区5、6楼
电话:
191*****679 9. 联系方式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