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关于处置废旧固定资产的招标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关于处置废旧固定资产的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需对我院一批废旧固定资产进行残值回收,现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
废旧桌椅板凳等(详见清单)。
二、竞价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持有营业执照外,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和实地查看要求
(一)报名需要提交(不限于)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盖有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报价单(实地查看后填写)。
(二)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参与竞价者到翠屏区法院报名和实地查看实物,并进行报价。
1.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实地查看同步进行,有意参与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公告要求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和实地查看。
(三)报价资料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
2.报价资料接收方式:纸质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在实地查看并填写完毕后,密封交由我院(提前备好密封袋和胶水);
3.地点及联系人:宜宾市翠屏区翠微路777号翠屏区法院(中央公园对面),联系人:周开锋,联系电话:0831-*******。
四、其他说明
(一)我院将按程序组成比选小组进行比选,报价最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为中选单位。
(二)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等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成交单位足额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至成交方。成交方付清货款后,须在三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完毕,逾期未清运,我院有权另行处理。
(三)我院将通过门户网站,将中选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件:报废资产残值回收报价单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翠屏区人民法院资产报废残值回收报价单 | ||||
报价单位: | 日期: | |||
大类名称 | 资产名称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价 | 备注 |
桌、椅、文件柜类 | 双面办公桌 | 张 | ||
单面办公桌 | 张 | |||
圆餐桌 | 张 | |||
审判桌 | 张 | |||
木质办公椅 | 张 | |||
牛皮办公椅 | 张 | |||
文件柜 | 个 | |||
沙发类 | 皮沙发 | 张 | ||
布艺沙发 | 张 | |||
电器类 | 挂式空调 | 台 | ||
电视机 | 台 | |||
金属类 | 电动伸缩门 | 个 | ||
探测门 | 个 | |||
操作台 | 扇 | |||
安检仪 | 台 |
标签: 置废旧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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