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有限公司关于对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及成套设备对外租赁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为了满足工作需求,我公司现将对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以下简称“盘锦园区”)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及成套炉渣处理设备对外租赁开展竞争性谈判,秉持“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优”的原则,择优选取1名服务商。
一、项目情况介绍
盘锦园区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1年12月建成投产,日处理能力为1500吨;盘锦园区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现已建成在调试运行中,日处理能力为500吨(具体作业工艺、设备参数及区域平面图见附件)。现将焚烧炉渣资源综合利用服务以及成套炉渣处理设备对外租赁开展竞争性谈判,选取有效报价最高的作为服务商。
二、服务需求
1.盘锦园区焚烧厂焚烧产生炉渣进行销售;盘锦园区成套的炉渣处理设备对外租赁使用。
2.服务期限3年。
3.盘锦园区焚烧设施工艺完善,运营质量优良,提供生产产出未经处理的自然控水炉渣,请有意向单位充分考虑炉渣含水率和生料等问题并进行报价,每日产生的炉渣运输量以我方地磅房计量重量为准。
4.成套炉渣处理设备使用租金为固定值,600万元/年,意向服务商应响应该项报价。
5.调价机制
(1)调价周期:12个月
(2)关联指标:铜砂、碎铁、铝、白银价格,铜砂权重50%、碎铁权重20%、铝权重20%、白银权重10%;价格参考按金投网、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报价,若金投网出现关停情况或金投网缺失单价信息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同意的社会官方网站为准,例如文华财经网等。
(3)调价触发条件:当I综合价格变动幅度=Σ(0.5*P铜砂价格变动比例+0.2*P碎铁价格变动比例+0.2*P铝价格变动比例+0.1*P白银价格变动比例)高于或低于现价10%时,浮动报价价格同比进行调整。
(4)调价公式:下一周期炉渣价格(浮动报价价格,单位:元/吨)=当期期初价格*(1±I综合价格变动幅度)
(5)相关价格取值
5.1铜、铁、铝取值(以废铁为例)
P0取值:合同签订日,金投网公布的废金属目录下废铁近一月的最高价与最低价,取其求和均值为初始P0价格。
P1取值:调价周期内,记录当月均价[(月度最高+月度最低)/2],记录12次,在当月结算手续中双方确认并签字留存,取其均值作为P1。
P1作为下一调价周期的P0。
6.2银取值,P0取值:合同签订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行情走势目录下银近一月的最高价与最低价,取其求和均值为初始P0价格。
P1取值:调价周期内,记录当月均价[(月度最高+月度最低)/2],记录12次,在当月结算手续中双方确认并签字留存,取其均值作为P1。
P1作为下一调价周期的P0。
较满一年期P1进行比较,计算价格变动比例,公式为P(价格变动比例)=(P1-P0)/P0*100%
6.炉渣服务商须自行将炉渣由渣池运输到炉渣综合处理车间,做到日产日清,承担出渣间、周边区域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并负责定期开展存渣池的维护与深度清理等工作。盘锦园区负责渣吊的运维管理及通过渣吊完成装车工作。在进行炉渣运输及资源再利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规。
7.炉渣服务商应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首年炉渣综合利用成套设备使用费600万元,并在当年度期满10个工作日前全额支付次年设备使用费。
8.炉渣服务商应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150万元,该费用将在合同履约到期予以退回。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炉渣服务商违约,或炉渣服务商未经允许,擅自改造设备以及因炉渣服务商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相关损失将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9.炉渣销售费用采用预付制,炉渣服务商应于每月1日前将当月炉渣费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至指定账户,每月以350吨/天暂估计算,次月根据上一个月炉渣产生量核算,补差或核减多出金额。
10.炉渣服务商在合同期间如需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须向我方提供详尽改造方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11.炉渣服务商厂区作业所需水、电均单独计量,用水单价为5.1元/吨(含税),用电单价为0.7元/度(含税)。
12.炉渣服务商需承担使用区域供暖费用,单价28元/平方米.供暖期,具体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
13.炉渣服务商如在设计处理能力内(500吨/天)处理外来焚烧厂炉渣,需交纳5元/吨管理费用(含税);如需超负荷处理外来炉渣,费用另行商议约定。
三、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金额: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2.递交时间:2024年7月16日前
3.递交方式:采用银行汇款的形式,不得采用现金形式。
4.账户信息:
账户名: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
210*****001********* 银行行号:
105*****0019
参加单位汇款时务必注明本次竞争性谈判名称“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及成套设备对外租赁竞争性谈判”。
5.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未入围的炉渣服务商,将在竞争性谈判当日起计算,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入围的炉渣服务商,将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四、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若报价单位为2024年以后成立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人参加时提供)。
4.现有运营炉渣项目业绩表,具有炉渣综合处理相关资质及环保相关资质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转账证明材料(格式不限)。
6.承诺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
7.现场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报价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进行两次报价。
盘锦园区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及成套炉渣处理设备对外租赁,设备租赁价格为600万元/年,此价格为固定价;炉渣资源再利用底价为60元/吨。响应固定价要求,且第一次报价高于底价视为有效报价;第二次竞价时,价格相同情况下,则继续开展竞价,且报价不得低于上轮报价,直至评选出一名入围服务商。
第一次报价:报价单位须安排人员现场提交资质材料及报价单(详见附件3),报价单随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第一次报价中有效报价最高的前五名将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如有效报价不足五名(含五名),则参与第一次报价的单位将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如有效报价不足两名(不含两名),则改期开展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次报价:现场发放报价单(详见附件4),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填写,报价单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2.第二次有效报 价中价格最高拟定为服务商,并与其签订合同,签约主体为我单位所属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报价需包含成套炉渣处理设备租赁费、炉渣运输及资源再利用等费用,且为含税价格,税率13%。
六、时间安排
1.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报价时间定为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时,报价地点定为辽宁省盘锦市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焚烧一楼会议室。
2.现场踏勘:2024年7月8日-7月14日,各单位如需要提前与我单位联系,并自行前往。
七、其他
违反承诺函内容的报价单位,我公司及所属单位有权拒绝相关合作。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朝杰;联系方式:
176*****695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承诺函
3.报价单(第一次报价)
4.报价单(第二次报价)
5.炉渣处理工艺与设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