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达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达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达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900.00
最高限价(元):1,950,9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和内容:(按照项目需求,需满足以下条件)
提供污水处理站全部日常运行管理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达标,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生产及运营界区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延续及内容变更等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服务(包括排污许可证年报、总结、规范审核等相关材料上报环保局工作)。负责填报各种数据,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及执行。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能够安全、稳定、达标、经济运行。
★二、具体服务内容:
1、从厂区污水站进水管开始到污水站终排水为止,界内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污泥池、叠螺脱水机、加药罐、风机、管道阀门等污水站的预处理、生化处理、生化等后处理系统全部设施的操作、日常设备点检、维修、润滑保养及现场基础管理(涵盖污水处理站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等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更换现有MBR膜,并增加沉淀池,保证出水水质。
3、做好所有服务区范围内的绿化,统一规划成安全规范式井口、井盖。设立统一标准规范标识牌。
4、基础内容:承担确保现有污水处理站各项设施正常运行及处理水质达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满足环保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和标准等一切污水处理运营相关工作。
5、污废水处理人员:污水站正常合规运维的人员配置要求4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24小时操作并做好记录,以及日常维护管理,解决在运行管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并接受监督。
6、工艺设备及池内维护保养(易损耗备品备件):运维公司需承担维保服务期间污水处理站内所有工艺设备设施及池内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
7、必须达到环保监测标准,如经检测未达标,造成一切后果由运维公司承担。
8、服务期限3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合同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城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昕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