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融邦大厦-招标/资审公告

专业融邦大厦-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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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77002
专业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河西专业[2024]07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融邦大厦已由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批投备案【201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5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专业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融邦大厦,建设规模为*****.59平方米,本次拟建物主要包括:34 层金融办公楼 1 栋,拟采用框筒结构,建筑高度 149.9m;主楼西侧裙房为 2 层,拟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高度约 11.2m;拟建场地范围内整体均有地下 5 层,埋深约 22.1m。总建筑面积 *****.59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5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05 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西区友谊北路西侧,永安道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融邦大厦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招标范围:建设总面积4328平方米,绿地面积2418平方米、景观面积191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包含景观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给水工程、景观排水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87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的投标单位,资格:1、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857 号国华大厦 1402 室,同时携带报名确认单、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可璋(印鉴)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鑫坤 电话:022-********
传  真:02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左天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4-1409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婷、张杰雄、王晓宇 电话:138*****419
传  真:********-648
日期:2024年07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鑫坤
电话:022-********传真:021-********
受理单位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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