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春天二期项目热表招标采购项目(二次)
金泰春天二期项目热表招标采购项目(二次)
一、金泰春天二期项目热表招标采购项目(二次)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由朝阳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资金已落实。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热计量表 | DN20 | 块 | 246 |
DN25 | 块 | 405 | ||
DN32 | 块 | 26 | ||
合计 | 677 |
2、质量标准:CJ128-2007
3、筹资方式:自筹
4、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供 货 期: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交货
三、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专业生产厂家必须具有8年以上同类产品供货经验,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0万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辽宁省工程建设用产品推广应用证书;
6、具有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对本次采购感兴趣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④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⑦2008年1月1日以后同类产品的生产经验证明(供货合同);
⑧辽宁省工程建设用产品推广应用证书;
⑨代理经销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证明文件。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26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华路一段90-1号 市体育馆东侧)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
6、详细货物需求见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朝阳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文喜
电 话: 155*****004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7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2016年7月28日
标签: 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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