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职教中心质量提升项目—门窗更换)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票市职教中心质量提升项目—门窗更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票市职教中心质量提升项目—门窗更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7,800.00 最高限价(元):717,8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省份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自然资源局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报价解密,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同时准备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 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票市职教中心 地 址: 北票市振兴街西段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2号同方广场B座3806号(房间) 开户行: 华夏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