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友宰镇等3乡镇东团堡村等7村土地整治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阳高县友宰镇等3乡镇东团堡村等7村土地整治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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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原件
阳高县友宰镇等3乡(镇)东团堡村等7村土地整治项目防洪评价报
告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阳高县友宰镇等3乡(镇)东团堡村等7村土地整治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编号:SXBPF-2024-014,资金来源:自筹,采购人为大同市御水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防洪评价在现场查勘和充分收集工程所涉河段水文气象、历史洪水、河道
冲淤、河势变化以及河道整治工程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所在河段河道行洪、河道冲淤、河势
变化的规律及特点,分析计算了该段河道雍水、冲刷淤积情况。然后根据河道管理的有关规
定及防洪要求,分析工程建设可能给所在河道防洪、河岸稳定、工程管理等方面造成的不利
影响,并对不利影响提出了防治、补救措施,最后作出综合评价。
2.2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2.3标段划分:本询比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内容及要求: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
2021)的要求完成阳高县友宰镇等3乡(镇)东团堡村等7村土地整治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
制。
2.5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6服务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本单位在职人员);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
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0日(法定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北侧东方名城领域5幢1至2层10号商铺,购买询比文件。
4.2获取询比文件时须携带①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②法人代表人身份证;③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
备查)
4.3询比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时间:2024年7月12日13时30分-14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递交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北侧东方名城领域5幢1至2层10号商铺(如有变更另行书
面通知)
六、询比时间及地点
6.1询比时间:2024年7月12日14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询比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北侧东方名城领域5幢1至2层10号商铺(如有变更另行书
面通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询比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2本询比公告内容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布内容为准,其他网站转载信息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大同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同市御水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同泉路南侧和泰花园4号商业楼1至2层4号商铺
联 系 人:赵飞
联系电话:1399444469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博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北侧东方名城领域5幢1至2层10号商铺
联 系 人:陈霞
电 话:13133227779
电子邮件:sxbpxmgl@126.com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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