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改造厂区道路、路灯、地下管网及联合动力站房电气给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搬迁改造厂区道路、路灯、地下管网及联合动力站房电气给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ZX201607-32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光洋转向装置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厂区道路、路灯、地下管网及联合动力站房电气给排水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3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_一汽光洋转向装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西湖大路8399号(长沈路以西,丙十四街以南);
2.2计划工期:2016年8月26日计划开工,2016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
2.3招标范围:厂区道路、路灯、水暖(含隔油池、化粪池)、电气、联合动力站房给排水、电气及原有道路拆除后新建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建设规模:道路面积:26959.23平米,其中新建14117.91平米,原有修复12841.32平米;
2.6计划投资额:589.8642万元,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同类或类似规模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证明为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8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8月3日16:00时截止。(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3获取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电子材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证明资料和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光洋转向装置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5568号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130*****48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5楼
邮编:130041
联系人:石堃、赵晨辉
电话:157*****043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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