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场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部场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场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DXLJ-G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场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详见专用文件第六章 | 上海市 | 25天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人民币30万元 ;
3.最高限价: 人民币30万元 ;
4.本项目第 1包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供应商最终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类似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项目。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类似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项目。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29日14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4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14时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陈老师
移动电话:153*****228、135*****606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韦干事
办公电话:021-********
采购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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