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2024-VGBMHD-W1001)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樟树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军队采购网)2024-VGBMHD-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备 注 |
1 | 樟树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 项 | 1 | 43.41万元 /年 | 服务期3年 | 选取一家供应商对我单位食堂蔬菜、禽类、肉类、鱼类、干货类、果类、调味类及粮油米面奶等进行配送。 |
备注:1.中标单位负责免费送货。2.送货地址:樟树市内甲方指定地点。3.本期供货服务期不超过3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4.本项目为不带量公开招标,不设保底金额,按实结算,具体数量以每周期招标人提供的需求计划表为准,预算(报价)应包含税费。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宜春市中心城区有直营店面(投标时提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或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ggzy.jiangxi.gov.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樟树某单位
采购部门联系人:邹先生
采购部门联系电话:138*****111
采购人地址:宜春市樟树市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艳欢
代理机构移动电话:151*****851
代理机构地址: 樟树市杏佛路78号盐业公司2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樟树某单位纪委
联系人:黄先生
移动电话:0795-*******
标签: 主副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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