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刘家场镇刘家场初级中学综合楼及宿舍楼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松滋市刘家场镇刘家场初级中学综合楼及宿舍楼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松滋市刘家场镇刘家场初级中学综合楼及宿舍楼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SZCG-2024-88
3.项目名称:松滋市刘家场镇刘家场初级中学综合楼及宿舍楼维修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3.******万元
6.最高限价:113.******万元
7.采购需求:对综合楼及宿舍楼维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编写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无评标优惠。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五大员:施工员(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时间:2024年7月9日09:00至2024年7月15日17:00
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1、时间:2024年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4年7月19日09:30时至10:00时之间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请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登陆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4.128.70:9999/songzishi/点击我要融资,注册后即可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滋市刘家场镇刘家场初级中学
地 址:松滋市刘家场镇园丁路39号
联系方式:李常林 138*****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刘贝贝 0716-*******
项目联系人:刘贝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SZCG-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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