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钻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柴油采购

2024年天津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钻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柴油采购

项目名称: 2024年天津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钻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柴油采购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2024年天津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钻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青海有项目,需用柴油,预计金额30万元,(含13%税)。2.2 采购范围:柴油:规格:0#、-20#、-35#等(以乙方实际销售油品规格为准,根据实际天气情况使用)。2.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4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5服务要求/计量及标准: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每次送的柴油最大允许误差±0.3%,重复性不超过0.1%。2.6 谈判方式、方法:线上,腾讯会议,最低投标价法。2.7其它需要说明事项:成交供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供方准入手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关于供方管理的相关规定。2.8最高限价: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价(元/L)1柴油0#7.812柴油-20#8.333柴油-35#8.63注:最终以实际需求数量进行结算;所含报价包括运费、装卸费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税率依据国家政策调整情况进行调整);2.9技术要求:执行GB*****-2017 B5柴油标准。
项目单位: 天津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钻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②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认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合规表现,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④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公司使用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问题(复检合格的除外)、事故、违法违规记录以及重大法律纠纷案件;⑤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3.3 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的柴油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3.4 信用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委员会从“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的结果为准。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7月8 日至2024年7月11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200元,请对公转账至: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01*********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工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22*****8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75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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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青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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