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牟项目设备维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牟项目设备维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牟项目设备维修服务(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牟项目设备维修服务(二次)
2.2服务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168号郑州东兴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3采购内容和范围:推流器和在线增压泵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拆卸、运输、吊车租赁、维修和安装调试等),以及包含但不限于更换以上设备配件包、密封包、联轴器、泵轴、接线板,检查维修电机、更换受损电缆,配件需使用原厂家配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2.5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采购文件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推流器或增压泵类似维修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网页信息打印页(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路径: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7月 9 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7月 13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15 日10时00分。
5.2递交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3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87*****861
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3室
联系人:张女士、段先生
电话:0371-********,182*****373
电子邮件:hnxrzgczx@163.com
投诉受理: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标签: 中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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